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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看 CNN , 结果看到了著名的说中国人全是  goons and thugs 的句子. 到FCC投诉这些人发布种族歧视言论, 今天终于得到了 FCC 的回信.投诉这东西, 就是表个态的事情. 不过既然FCC回信了, 当事情处理了, 那我还真想看看FCC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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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这几天好像一篇文章很流行, 说支持达赖的是一起骂布什的左派,是友邦人士.  要我说, 这篇文章很不客观.  你来美国亲自看看, 搞西藏独立的就是运独轮(这个独是台湾的那个独)的人, 加上极端保守的从来不读历史书的要输出美国价值的保守派. 美国的左派除了骂美国, 说说政治正确, 极少说过要干涉其他国家事务. 左派大多拿着社会主义的旗帜, 反专制的政权, 像大喇嘛这样的摇滚明星, 在左派这里压根就不是什么新新人类偶像, 反而是一个令人发中指的活神仙 – 给伊拉克战争张目, 造成伊斯兰很不满.  况且这个喇嘛, 言行很不一致,  连 CIA 都扯进来了, 左派才不会给 CIA 当夜壶呢, 如果这点政治正确不知道, 还怎么混左派.  人家左派要反, 都是从苏丹问题入手. 这一波球中国接得比较好, 所以, 左派早就转移到怎么让小布什下台和伊拉克撤退的论辩中了.

此外, 奉劝那些天天靠在家里想象西方友邦全是左派的出来看看. 别土鳖一样天天叫着美国左派是友邦. 在美国, 只有原教旨主义才把自由民主如上帝一样捧上天, 和国内自由派知识分子暂时在一个战线(自由派的另一支重要力量, 即国内年轻学生和留学生, 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奥运打火机).  左派, 特别是大学里面的左派, 还在和小布什死磕, 力推奥巴马呢, 哪有功夫关心一只打火机?

昨天在家,女友看电视,看到缅甸的救灾情况,大骂一声: motherfucker. 我很惊讶, 问原因.  她说缅甸军政府似乎在拖延美国的救灾援助. (我没有告诉她美国一直制裁缅甸,所以缅甸人很穷, 没法抗灾. 要不然她又要骂共和党和小布什 motherfucker 了). 我说, 军政府是操蛋, 但是操蛋的原因可能是对西方不信任. 你看印度和中国的救援不是很快到位了么? CNN 的报道则是: 缅甸政府把救援物资打上将军的标签后发放 (Debbie Stothard … said her organization has received reports of aid packages being distributed with the names of military leaders on the labels.). 西方民众听媒体这么一说, 肯定要骂军政府操蛋了. 果然, 今天一到系里面就有同学说这个事情, 说缅甸政府简直是 Son of Bitch. 连援助都不让顺利入境.

对于救灾, 我想缅甸军政府和我党一样,都是信奉不干涉内政主义. 对于敌人的“嗟来之食”, 怕是不怎么感兴趣. 而且国家被西方封锁后, 政府各级自然都会有怨气, 就算西方援助到了门口, 怕是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管理物资发放. 在亚洲的价值观中, 人权不是第一位的, 西方运援助来,让救灾专家自主发放,在亚洲的政权看来,不是为了效率,而是收买人心. 女友眼看着美国没办法送达救援物资, 又不能用打伊拉克的办法派美国大兵直接救灾, 最后只好说, 要中国和印度赶快派救灾专家, “强行”进入缅甸救灾. 我说,呵呵,中国没美国那么牛,能“强行”的话, 缅甸就是中国一部分了. 她说, 这个是灾难, 你们中国就见死不救么? 或者, 让你们中国政府再多给点援助, 补上西方不能入境的那部分?我说, 好吧, 我写篇文章, 号召大家关注关注这个问题吧. 于是, 也就顺着她的意思,动动嘴皮子, 希望大家关注一下这个事情.

说到操蛋政府的救灾, 就会回到一个永恒的问题: A 组织可以帮助 B 群体, 你也想要帮助 B 群体, 但是你不喜欢 A 组织. 怎么办? 比如很多人不给希望工程捐款的原因是相信有人贪污捐款. 不合作, 这是解法1,  也就是说, 索性不帮了; 美国人喜欢”强行”, 他们是解法2, 就是直接绕过或者灭掉 A,自己成立一个高效的 A’. 这个思维方式在伊拉克,南斯拉夫等地方表现都很明显. 女友也是主张中国直接强行救灾. 我们中国较多使用的是解法3, 号称所谓的高薪养廉法, 和A 做朋友, 允许A拿一点. 要是你操蛋过火了,就把你灭了. 操蛋不过火, 随你怎么搞. 于是, 我们养着各级大大小小的操蛋官员和北朝鲜那个胖子.  三个解法, 无高下好坏之分; 只愿大家把精力先放在帮助 B 上, 至于解法123的好坏, 可再议.

昨天四川地震了, 好像伤亡也很靠近缅甸的了. 假如各地组织捐款什么的, 呼吁各位能力所及掏一点吧, 就算救灾的时候有操蛋的行为, 灾民还是需要帮助的. 我相信国内的援助还是比较能直接到达有需要的灾民手里的.  (哪家媒体能全程关注一下救灾情况?做个专题什么的. 不能每次救灾只能看到解放军叔叔和温家宝吧. 抗灾救灾过程中总有点负面的要批评, 总有经验要吸取的吧.  还有谁能告诉我哪儿有接受地震救灾捐款的网页? )

最后说个题外话: 感觉这几年在很多事情上, 尤其在亚洲周边事务上, 和不亲西方政府打交道的事情现在好像都是靠中国出面了. 西方民众都普遍形成一个观念:朝鲜,苏丹和缅甸,以及巴基斯坦, 都得靠中国插一腿. (当然, 他们还是希望中国给压力,就像他们间接制裁一样). 我个人认为, 中国是大国, 该有大国的责任. 在这些问题上花花小钱, 多和他们政府接触接触, 做出一个开明的大国的风范, 修补修补国际形象, 要比和达赖死磕赚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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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草莓

草莓周刊引用了我博客的不少文章,带来了不少流量. 先表示感谢.

可令人失望的是, 最近几期的报道写的都不怎么样. 除了编辑在字里行间夹带私货以外, 连引用的文章都开始”不阅读”了: 编辑引用别人文章标题, 强奸引用文章的内容, 来彰显和引用文章相反的观点, 真是滑稽透顶. 一个号称面向草根的媒体, 却频频代读者思考, 实在是看着痛苦.

最近一期的教育段为例,

[教育]
中国的人权素养教育、媒体素养教育、信息素养教育、民主素养教育都是空白的,从教科书可以见一般。一般的学生,包括很多留学到外的学生,都早就被教育得善于用粗旷的大手笔在10分钟内来谈普世价值,却全然不知道自己谈事情的环境就是人权的一部分。留学在外,首先学会难道不是如何对话和共同生活(联合国二十一世纪教育的四个支柱之一)。没有把普世价值关带回中国,却把一家的强盗价值观拿到国外横行,除了受到法制的惩罚做为后世案例,还是逃脱不了数据萝莉的框架。况且,最大的悖论在于,充分利用在地国的权利进行“爱国”的人们,往往是最爱在地国的“精神分裂”状态。

我请问草莓的编辑:

1. 哪个出处宣称了”四个教育都是空白”? 还是编辑在装逼?

2. “早就被教育的” 一句, 请给出处. 做编辑, 要有点信息素养, 不要自己杜撰没出处的句子.

3. “留学在外”这个反问句, 是一个标榜客观的媒体该用的么? 我怎么觉得好像是北晚文峰问长平的那句著名的“这难道就是言论自由吗”的语气啊!  编辑有没有简单的逻辑素养和媒体素养?
4. “没有把…, 却..强盗价值观..横行”一句. 显然是编辑自带私货, 请证明”没有把…”, 和”强盗价值观… 横行”的正确性. 另外, 自由和”拿价值观横行”是并行不悖的, 不清楚的可以看我写的”第一修正案和相关判例“一文. 写出这句的编辑很让我怀疑有没有”言论自由”的素养.

5. 阅读我的”数据罗丽“一文就知道, 我明明在说不是悖论, 草莓周刊的编辑非要强行用我的题目说明相反的观点, 是”不阅读症”患者么? 编辑有简单的教育素养么?

鉴于我的身份大家都知道, 我想实名问一问草莓的编辑的身份:

这期编辑这段的人是谁? 是不是海外留学生? 还是土鳖? 这个编辑有没有大学文化? 有没有系统接受过人权素养教育, 媒体素养教育, 民主素养教育? 在哪里以什么方式接受的?(作为一个四无中国人, 请允许我有个机会学习他)

另外, 恳请下次在没读清楚我的文章之前请不要引用标题, 不要做标题的萝莉. 我不希望我的文章标题被所谓的草根媒体用来强奸读者的思考.

当今中国, 愤世嫉俗是潮流, 夹带私货就很让人鄙视了; 装逼是潮流, 装失败了就让人同情了.

Update: 原来我不是第一个质疑草莓的, 这篇质疑写的比我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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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甚懒

最近对周围吵吵闹闹的事情颇为心疏意懒。

3月末, 我在学校帮助征集奥运签名, 站了两个钟头, 大家都很友善. 一开始我怕征集不到, 觉得挺对不起祖国的, 后来我觉得自己有点傻, 不就是一个签名么, 干嘛自己当成政治任务一样.

4.24 日,在系里,美国同学拿着一封中科院发的邀请问我什么意思. 据说奥运前外籍人士到中国的签证很难办,难到需要中科院的红头邀请文件.

4.25 日是某个著名的组织和另外一个著名的组织单挑示威9周年.

依旧4.25 日, 朋友告诉我,迷笛音乐节延期了. 理由是奥运. 主办方没有办法, 说主题改成”还有一百天”. 这种怕出事就不办事的情况放在中国也算正常. 可惜的是这个朋友和我赶了好几个晚上做了一个让崔健同学使用的 iPhone 控制的视频切换系统, 估计暂时用不上了. 无数的国际国内的人在来北京的路上, 只能回去.

4.26 日上面提到的流亡海外的组织,结合最近出镜率很高的另一个组织跑到我们这个城市巡回宣讲国内某个组织的恶行, 顺带抵制奥运. 我从旁边经过, 觉得这场游戏真有意思. 本来我是的确想举个牌子抗议他们胡说八道的, 后来想想, 何必呢, 大家都是混饭吃, 都不容易.

依旧4.26 日, 亚特兰大抗议CNN如火如荼. 在CNN大门口摆出了安替CNN的牌子. 可是, 中国有安替CCTV么? 既然做人不要太CNN, 只要做人CCTV就行.

4.27 日, 同学告诉我, 奥运前在北京没希望找到房子了, 而且非得办暂住证, 北京待不下去了.

依旧4.27 日, 郭启睿丢了手机,抱怨国内人与人没有信任. 我新买了刚发布的马里奥卡丁车, 和楼下穿 Free Tibet 衣服的 一个学生快乐的打了个招呼. 晚上回来以后, 我发现中国的搜索引擎不能搜家乐福了.

憋着一口气,想唱摇滚音乐, 突然不知道为什么, 从喉咙口咳了一声, 张口就来了一句: “晋国太原有一只乐队名字叫…”

(以下MP3含有极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 该音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属于非法音响制品. 请中国大陆读者在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的情况下下载独自欣赏, 以免触犯法律)

http://blog.youxu.info/aonima.mp3
(可能是我的服务器放盗链了, 点开后再刷新一下才能下载收听)

我时常和我的美国同学说:美国开国领袖为这个国家定出的方向和民权的精神,很大一部分存在于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这次西藏事件不同人群对待言论,对待言论自由的表现,使我深深的感觉到,大多数我认识的人,对于言论自由这个词的理解,远没有美国人深刻。我不怕别人说我崇洋媚外,但是美国任何一个普通的高中生都要修读一些法律方面的课程。他们不见得熟读宪法,但是对于一些著名判例和其中蕴涵的民权的精神的汲取,可以说要比中国当前的教育要全面得多。

我花了几个小时,整理出来了一个对第一修正案的介绍以及相关的著名判例, 放在这里。对于美国的国际政策和这次对西藏的态度,大家仁者见仁。但是不得不感慨,美国的这些法律和判例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的确代表了一种进步的文明的思想。在下文中,我尽量只是称述案例和事实,不做出任何影响读者思考的判断。

1. 第一修正案

其实第一修正案很简单, 翻译成中文是: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第一修正案是权利法案的第一条. 在美国开国领袖那里,缺少权利法案的宪法是不完全的, 当年美国开国元勋杰弗逊 (Thomas Jefferson) 甚至认为, 假如国会不把权利法案加入宪法, 他就抵制宪法. 这条修正案的宗教部分被称为政教分离原则. 言论部分包括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简单的说,这条修正案规定一切妨碍公民言论自由的法律和行动都属于违宪. 我下文介绍的所有的判例, 都是围绕公民言论自由的被妨碍和是否违宪这一项.

2. Schenck v. United States 埃布尔拉姆斯诉美国案

– 著名的判断言论是否受保护的标准

Scheneck 是个美国社会主义党总书记,很喜欢列宁思想。一战的时候他很不爽美国参战(当时社会主义者都认为工人阶级被绑架参战), 所以就搞了传单四处发,鼓动大家不要去响应征兵,参与一战,镇压布尔什维克。这哥们不是被美国抓了,而是被美国政府告了。美国政府告他违反1917年反叛徒法。地方法院判这哥们有罪,这哥们不服气,上诉,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写了这么一段话:

在判例中,争议的关键是用语在其当时环境和情况下是否造成了”明显而立即”的危险. 假如一个人在拥挤的剧院假报警说声: 失火了, 引起惊慌了现实的恐慌。那么这个言论自由不受宪法保护.

最后,这哥们被判处监禁6个月.

关心国家大事的读者知道最近我们国家也判处了一个广受国际社会关注的案子,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两者的异同.

3. Whitney v. California 安妮塔惠特妮诉加州政府案

– 思想的自由市场理论

这个案例本身没什么意思, 1927年,州政府控告惠特妮同学帮助建立了共产主义劳动党,从而违反1919年州的某个反对公会联盟的法律,州控告说这个党致力于教导以暴力推翻政府. 应用”明显而立即的危险”, 这个工人党领袖的引用第一修正案的上诉被驳回。但是最有名的倒不是案子本身,而是在案子中持相对不同意见的布兰迪斯(Brandeis)大法官的意见, 也就是时间检验理论, 翻译成中文是:

如果一个言论能给予全面讨论的机会,那么就没有危险能从言论中流出来

这句话,在当时前一个判例的理论基础上,说白了就是除非有明显而立即的危险,否则应当给予言论讨论的机会而不是压制。发展了1919年 Abrams vs United States 中 Holmes 大法官说的言论自由市场理论:

在我看来对观点表达的压制是符合逻辑的: 如果你对自己的主张和力量毫不怀疑并且全心希望得到某种结果,那么你自然的希望自己的主张能够化为法律,扫除反对意见… 然而,当时间消除对立信仰后,他们会更加相信这一点:人类对真理最佳追求方法,是让其在思想的自由市场上自由交换。一个言论只有内藏真理,才能在言论市场上胜出竞争,被人接受。

上面的两个判例都是二战前的,虽然两个判例都以不适用第一修正案而被驳回,我们可以看到,明显而立即的危险,言论自由市场的提法以及对言论给予讨论而不是压制的意识已经开始萌芽,被接受。在二战后的判例中,人的认识更加进步,这个判例实际上被推翻.

4. Brandenburg v Ohio. 博兰登宝诉俄亥俄政府案
– 政治不正确的三K党也能说话

60年代末期,美国搞着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突然间跑出来一个叫博兰登宝(Brandenburg)的白人,请记者到一个集会上,拍了KKK党的一些活动. 大家都知道, KKK是臭名昭著的种族歧视者. 他们扬言说要把黑人赶到非洲去。俄亥俄州为少数族裔争取权利的运动还没结束,这边居然就煽动如此种族歧视的言论,这还得了? 于是,地方法院立即判这个人有罪。闹着就闹到了最高法院。

说到这里,就要提到美国一个牛气冲天的组织,公民自由联盟。 这个组织专门以维护人的自由为责任,基本上里面都是左派的精英,律师等。上面的惠特尼的案子就是早期这个组织打输了的几个案子。过了这几十年,公民自由联盟打赢了不少重要的官司,而且基本上都是帮叫嚣着要希望美国学习苏联的那些共产党人士打的官司。这里面有些著名的案例如 Gitlow v. New York, De Jonge v. Oregon, Stromberg v. California, 基本上全是帮助共产党争取言论自由权。本来大家以为公民自由联盟就是一个左派组织,里面聚集了全是左派的精英。现在它居然破天荒的宣布:它要帮三K党打这个官司,要帮三K党,帮Brandenburg 争取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权利。这下舆论炸锅了。精英很纳闷:怎么能给三K党那种脑残组织言论自由?

官司打了,最高法院这次裁定说,三K 党的言论既不清楚,也不具有现实的危险。不能因为他抽象的鼓吹违法行为就判定违法,除非造成的危险是现实而迫切的违法行为 (omminent lawless action). 同时,最高法院推翻了惠特尼案的判定,裁定州政府立法禁止公民鼓吹非迫切的违法行为违宪。应该说,这个案例是最高法院对于言论自由的最新裁定,也是目前最终的裁定[1]. 其后所有的和政府权利冲突的言论自由案例都按照此例判定。

5. Chaplinsky v. New Hampshire 查铺林斯基诉新汉普夏政府案
– 骂脏话不受言论自由保护

这个案例不算太重要,不过他规定了言论自由的适用范围,骂脏话不算言论自由,不受宪法保护。故事是说美国著名疑似邪教组织耶和华见证人某个人大街上骂某政府官员是诈骗犯,所有的其他宗教都是诈骗团伙。州政府起诉这个家伙,同样,闹到最高法院,裁定这个言论不受保护,裁定文如下:

猥亵,淫荡, 亵渎或者侮辱的话语, 既不能对思想的表达有帮助,也不能对真理的搜索贡献任何的社会价值。这些都不是任何思想表达的有效部分,因此,这些领域的言论不受宪法言论自由的保护。

6. Johnson v. Texas 约翰逊诉得克萨斯政府案
– 星条旗保护你烧国旗的自由

有个苏联笑话,说一个美国人遇到苏联人,美国人说,我敢在白宫说我们总统是白痴,你们敢在克里姆林宫前说么?苏联人说,怎么不敢,说完就走克里姆林宫前说:美国总统是白痴。大家看完都付之一笑。不过美国的确有一个判例保护了说美国总统是白痴这个言论自由,具体判例可参见:Hustler Magazine v. Falwell, 其中讲到: 恶搞公众人物的权利受宪法保护,甚至这种恶搞是造成极度精神痛苦的。看看南方公园和 The Daily Show 的同学就知道没有这个判例,世界将会多么枯燥。

恶搞总统不算什么,现在我们谈的是烧国旗。 德州(Texas)一个哥们,不喜欢军备竞赛什么的,于是就在市政府前面烧了国旗,还有口号 星条旗,红白蓝,我们朝丫吐口痰。州政府要告他,罚款。最高法院又驳回,说烧国旗合法。最高法院的解释是:这个国家非常珍视人们的言论自由权,以至于它可以允许那些对政府的政策持批评态度的人们以焚烧国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其后无数爱国者想要立法反对烧国旗,在参议院统统被枪毙。最高法院的裁定宣告联邦各州反对烧国旗的法律统统违宪。可以说,你现在要是在美国大街上烧了国旗,没人管你。反而国旗让烧以后,就没人烧了,你说这个国家连国旗都让你烧了,你还恨个什么劲,没挑战了不是么。

我并不是什么法学家,这些案例也是平时随便听到的,写了这么多,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言论自由不是抽象的,一蹴而就的,是一个一个判例,一个一个法官的言论在历史长河中汇集起来的. 作为身在西方耳濡目染的我,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让大家了解美国的言论自由的具体样子。美国自由女神的火炬,是无数的美国民众努力争取来的。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希望将来,我们中国也有很多著名的判例,也有更加文明,民主,富强的公民社会和现代国家。

1. http://usinfo.org/PUBS/RightsPeople/ropch3.htm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tegory:United_States_First_Amendment_case_law

1. 梁文道老师写了一篇文章, 我认为很值得推荐.

西方媒体的偏见源于价值观

 2.  今天CNN上一个华裔教授也写了一篇文章,提到了 self-rightness 和 hypocrisy, 即自认为正确和自认为道德优越. 以我看,很多西方媒体,以及中国愤青,都是一样的手段. 利用自认为宽容的政治正确(或者自认为完美的民主自由,或者自认为正确的爱国主义)和道德制高点的大棒杀人,并不能以理服人。

Bashing China is not the answer

 真心希望多出现这样的理性思考者. 左派愤青请停止网络暴力,右派也请用理性思考,而不是屁股决定脑袋。大家一起合力解决这个国家对内对外的问题.没有什么能比上这件事情激起大家观点的激荡了,倘若中国的启蒙进程因此加快,言论和媒体因此放开,则不得不说是各派人士都乐于见到的. 

最近广大网民过完年, 度过南方雪灾后, 开始盘点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支援压岁钱, 结果大失所望,我们国家这次接受的援助少得可怜。还有好事者把美国当年飓风受灾的各国捐款表拿出来。乖乖, 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给美帝捐款了,而且都是百万美元级别, 连敌人古巴和委内瑞拉都主动提出帮忙. 孟子说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看来横行世界的霸权主义美帝还比我们支持亚非拉民族独立反对伊拉克战争的中国的小兄弟多么? 到底哪国得多助, 列位看官自行判断.

《论语》中的一句话 “邦有道, 危言危行; 邦无道, 危行言孙”. 其中这个 “邦有道”,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 “这个国家是个和谐社会”, “危” 在古文中,一般做”高”讲。 这句话就是说, 和谐社会啊,您就说说高尚的话,做做高尚的事情. 简单的说就是遵守八荣,反对八耻. 不和谐社会呢, 您行为还是要继续高尚, 但是说话得像孙子, 得怂”.

回到前文。这次雪灾的新闻报道中文的大家看的很多了,我们看看英文报道,看看官方新华网是怎么向世界宣传我们的灾情的. 没有一句提到灾民,郴州告急,京珠高速堵塞,南方电煤告急,众多农民工缺少御寒衣物等等. 我们全是正面的, 全是国家领导人一线抗灾, 一句对任何人的批评和抱怨都没有(连著名敌台VOA和BBC都客观报道了灾民的处境). 想起美国飓风那年,中国国内民众都知道数万人失去家园,军警镇*压*暴*乱,布什政府救助不力. 一边是和谐社会高歌歌颂抗灾模范, 对媒体严格控制负面报道; 一边是不和谐社会媒体和灾民拆政府台, 报道灾民恶劣处境, 抱怨政府无能. 政府说话像孙子, 害怕媒体和灾民生气. 这些情况, 全世界人民都看在眼里的. 好比两个乞丐同时在前门外卖唱要钱,一个穿得西装革履,说有信心重建家园; 另一个把烂疮都露出来让人看到了. 哪怕后一个乞丐面前的帽子里面放满了钱, 你还是会给他钱. 而对前一个乞丐, 除了认识, 知道他是要面子的人给点安慰之外, 其他人能给钱,打死我也不信啊.

所以, 与其怪列强小气, 怪美国不讲义气. 不如好好想想,为什么人家不帮我们? 寡助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我们失道了?

PS:
《论语》 一共六次提到 “邦有道” ,分别是:

1. 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公冶长)

2. 子曰:”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公冶长)

3. 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泰伯)

4. 宪问耻。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 (宪问)

5.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 (宪问)

6. 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卫灵公)

一一解释。

第一条说的是孔老师相侄女婿的故事。孔老师评价他的学生南容说, 他呀,和谐社会肯定能有一番做为,就算在不和谐的社会,也能保证不掉脑袋。孔老师运用概率知识,数学期望这么一算,就把侄女嫁给他了.

第二条说的是卫国一个大夫(不是医生), 两朝元老。在不和谐社会中做官的时候,假装智商低于80, 不说话;到了和谐社会,立即变的聪明起来。孔老师感叹说,这个人聪明的时候大家还能效仿效仿, 这个人模仿笨蛋的那个本事啊,我都学不来.
第三条很有意思,说是我们要好好学习,建设和谐社会。像伊朗朝鲜那种见天就被推翻的国家呢,我们不要去,连签证都不办。像伊拉克巴勒斯坦这种乱糟糟的国家呢,我们千万不能在那里买房定居。和谐社会我就出山做做官,从从政;不和谐社会呢,我就打打牌,喝喝酒,看看小书听听戏。和谐社会你不做做大官不发财,那简直是耻辱。不和谐社会你发财做官才是耻辱。

第四条和上面意思一样。一个叫宪的人问孔老师,什么叫 “耻” 啊。孔老师说了, 和谐社会你食君之禄,担君之忧是荣耀;不和谐社会你丫还出来做官助纣为虐,就是耻辱。第六条也是评点人物的。 说的是子鱼这个人,不管国家是否和谐,都是正直得像箭一样。伯玉这个人也是,和谐社会就出去做官;不和谐社会就读读书,怀才隐居.

各位读者可以从这些和谐社会对人生选择的影响上,思考一下到底什么是和谐社会,你的危言孙行或者危言危行程度是否反映了社会的和谐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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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辩论

我说, 要勇于探索未知的世界, 要破墙走向世界. 下面一个留言说:

You think that visiting Wikipedia is ok for you, but actually it’s not ok for everyone in China. Most Chinese people don’t share the same level of understanding as you. This civilization is still too easy to fall into the victim of.. have you ever heard of this:

The great mass of people will more easily fall victim to a big lie than to a small one.
- Adolf Hitler

You assume that every Chinese is as smart as you are, and they wouldn’t fall into lies. That’s not right. Even Hitler himself was elected by people.

翻译过来就是:

你认为访问 Wikipedia 是没什么问题, 可是实际上如果让每个中国人都能访问Wiki并不好. 大多数中国人没有你的理解能力, 我们的文明很容易被成为一些谎言的受害者, 或许你听过这个:

大部分人更加容易被弥天大谎而不是小谎所蒙蔽 — 希特勒

你假设所有中国人和你都一样聪明, 他们不会被谎言蒙蔽. 实际上这个不对, 希特勒自己也是民选的.

面对这种言论, 我无法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