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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 Trek 是个很有文化的美剧, 巨喜欢这句:

Space… the Final Frontier, these are the voyages of the starship Enterprise. Its five-year mission: to explore strange new worlds, to seek out new life and new civilizations, to boldly go where no man has gone before.

后一句翻译过来是

探索未知的新世界, 寻找新的生命和新的文明, 勇敢的去前人从未到过的地方.

来美国之后, 我逐渐知道了 Star Trek 这个系列的美剧, 知道了 USS-Enterprise 的探险故事, 知道了 Captain Kirk, 知道了克林贡语. 这个剧集实在是 geek 必看啊! 这次的电影也巨酷, 我是周五晚看的IMAX, 太赞了. 我就不剧透了, 总之, 任何理科男都必看, 文科小资男小资女等想了解腐朽资本主义国家落后文化的, 必看.

To boldly go where no man has gone before!

我们学校图书馆为了鼓励学生拥有私人藏书, 每年都举办一次以”我的藏书”为题的作文比赛, 今年我去图书馆好几次, 热心的图书馆大姐每次都向我介绍这个比赛, 并且告诉我, 第一名现金 $1000, 第二名 $500. 搞得我很眼馋, 所以, 我就捣鼓了一篇, 对着 The Elements of Style 和 How to Write Well 改了三四稿, 最后用 LaTeX 排好版, 并让我女朋友帮我改了几个我一辈子也发现不了的语法错误, 就交上去了. 今天, 图书馆大哥给我打来电话, 说我的文章得了研究生组第二名, 哈哈, 看来平时在博客上练习中文英文的写作是蛮有成效的嘛. Anyway, 我这个民工哥又一夜暴富了.

这是作文, 标题叫做 From Elements to a Set, 是个双关句, 既表示从元素到集合(藏书的数量越来越多), 也表示从”几何原本”到一个系列(表示我的藏书从什么开始). 主要基本上就是把我以前在 十年数海拾贝路 (http://blog.youxu.info/2007/04/18/math_ten_years/) 里面的故事重复了一遍而已.

不管怎么样, 多练习英语写作还能赚500美元, 对于我这样一个月只有两千略少一点收入的民工哥来说, 还是很合算的嘛 :

从一生下来就不和谐的美利坚合众国这几天又爆丑闻了: 在领袖奥巴马同学出差在墨西哥之际, 得克萨斯州州长佩里同学, 在周四的一次保守派聚会上, 居然说”得州一直有退出联邦的权利” 并且带领集会的人一起大喊: 退出联邦, 退出联邦. 也就是说, 这帮家伙, 想要独立了.

佩里同学如此煽动分裂美国, 美国联邦政府居然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 双规都不行. 因为这家伙是德州人民选举出来的, 联邦政府没得权利罢免他. 最让人跌眼镜的是, 德州各族人民压根也不明真相, 没有坚定不移的反对分裂、维护米果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 我今天现场采访了两位德州的人民, 一位是我们系的小米, 一位是鲍盛同学. 两位童鞋居然都表示: 独立好玩. 我很无语啊. 这样破坏德州稳定、制造分裂的图谋, 居然这么得人心, 真是想不通.

德州人民也是, 自从南北战争以来, 德州在联邦政府和其他各族人民帮助下, 相继发展了炼油, 通讯等工业, 一举从一个被墨西哥控制的人民生活水平很低的, 天天有牛仔喝酒打架的野蛮之地 (请看”老无所依”), 变成了拥有休斯顿, 达拉斯, 奥斯丁等超级大都市的发达州. 中央政府这么支持, 居然德州的那帮信仰原教旨基督教的保守派要独立, 唉, 真是想不通, 非常想不通.

对了, 还有这种反动的直接把德州独立作为宗旨的网站, 他丫的居然就在美国备案了: http://www.texasnationalist.com/

还有, Digg 关于这个的新闻: http://digg.com/politics/Gov_Rick_Perry_Texas_Could_Secede_Leave_Union

权利法案融合的补充和一些小历史

上次我们说到权利法案由于第十四修正案的作用, 逐步的融合到了州, 使得人民的权利得到了更多的保护. 那么, 我们第三世界的无产阶级要问了: 美国的开国领袖们, 为什么能够这么牛比呐? 他们是怎么想到权利法案这个东西的呢? 又为什么托马斯*杰弗逊这样的神人能够在两百多年前就预见到权利法案这个强悍的威力呢? 这一节, 我就尝试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答案是: 他们只是看看英国觉得权利法案挺好的, 觉得有权利法案保护的日子吃饭香, 睡觉甜, 所以自己也想弄一个, 用来限制政府. 当时谁也没有预见到这十条几百年后的威力. 不过, 既是偶然也是必然的结果是, 这十条和原来的宪法, 正好设计了一个好的体制, 使得在正确的时候, 总正确的人, 扛着宪法和权利法案的旗帜, 把这个国家往好处引, 使得这些法案的价值长历长新.

我的论断的第一部分来自于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 第 84 篇. 上节我们已经介绍过了联邦党人文集这样一个重要的介绍美国宪法订立背景的重要历史文献. 在这第84篇, 也就是倒数第二篇中, 汉密尔顿旗帜鲜明的反对通过权利法案. 他的理由是很充分的: “原有的宪法已经包含了权利法案里的很多的权利, 比如陪审员制度等; 并且, 美国宪法假定没有赋予国会的权利一律属于人民. 既然国会没权限制言论自由, 又为什么多此一举的写到”国会不许限制言论自由”呢? 况且, 要列举出国会不能做的事情永远列举不完, 这样, 权利法案没有规定的权利, 岂不是国会就有空子可钻了么”? 其实, 汉密尔顿和杰弗逊的出发点是一样的: 不属于国会的权利由人民保留. 但是杰弗逊的一定要明文写下来, 而汉密尔顿认为早就被蕴含了, 不需要明文写下来.

历史的车轮走到了今天, 我们现代人事后诸葛亮的看当年的宪法, 都会深深的感叹还是写下来好(比如政教分离的第一修正案, 避免了多少宗教之间的争斗). 写下来, 人民的权利主张才理直气壮. 而历史告诉我们, 不写下来的权利, 往往就被侵犯. 为什么呢, 因为汉密尔顿把治国者, 都想成理解国父们一片苦心订立宪法的聪明人, 而不是普通的有私利的人. 对于理解宪法订立意义的道德高尚的圣人来说, 自然注意不去侵犯公民的利益; 可是, 对于法律和道德的修养都算不上很好的普通人, 对, 我们身边的普通人, 包括我们自己, 一旦觉得自身的利益受到威胁, 就必然的会想尽一些办法来消除威胁, 维护私利. 如果这些普通人正好又拥有的公权力(进入政府), 那么, 他们就可以使用公权力来侵犯公民的利益, 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甚至剥夺”人民权”. 回想 19世纪美国南方州政府纵容的罪恶的奴隶制度, 20世纪, 纳粹对身为德国公民的犹太人的迫害, 红色高棉制造的人间惨祸等等就知道, 公共权力这个猛兽, 并不是永远受到人民制约的, 只要这个政权釜底抽薪的宣布统治的对象是奴隶, 是劣等的犹太人, 是有原罪的资本家, 或者是现行反革命, 那么, 这些统治对象, 连人民都算不上, 何谈什么人民权利呢? 对这些人, 政府岂不是不侵犯白不侵犯? 所以, 政府可以”光明磊落”的搞集中营, 杀人, 大清洗, 没收财产, 种族灭绝, 或者政治迫害.

拥有不受限制的公权力后胆大妄为几乎是人的天性, 甚至可以从基因自私论里面找到论据. 有句真理叫做权利导致腐败, 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 可以说是入木三分. 汉密尔顿把日后执政的人想得太好, 而杰弗逊则较为谨慎, 因此一直强调要通过权利法案写清楚那些公权力无论如何也不能僭越的雷池, 以便使得后世人, 是尧舜, 国家昌盛; 是桀纣, 人民权利也不受骚扰. 这就是正宗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一旦有了一个”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体制和框架, 就会有一代一代的伟大的人去修正完善这个系统, 达到更优; 相反, 如果设计出一个互害的, 联邦政府和人民权利严重冲突的体制, 那么后世即使有尧舜, 也会回天乏术, 这就是体制的好坏的巨大差异. 具体来说, 权利法案能融合入各州, 固然离不开杰弗逊和麦迪逊的洞见, 也离不开林肯总统的南北战争的努力. 没有南北战争的胜利, 第十四修正案是永远没法通过的; 但是没有第五修正案的铺垫, 以及权利法案规定的那些国会不得僭越的属于人民的权利, 即使有了第十四修正案, 人民, 尤其是黑人, 还是不能从州那里拿回本属于他们的被州野蛮剥夺的权利. 但有了好的体制, 自然会有林肯, 会有宾汉姆(J. Bingham, 第十四修正案的起草人, 以及权利法案融入州的设想的最早提出者).

我们都知道, 不写下来的东西, 就是潜规则, 就可能被打破; 写下来的东西, 就是成文的台面上的东西, 就成了体制的一部分, 打破成本就很高. 而权利法案, 和原来的宪法的条文一起, 就成了一个很难被打破的好体制. 这个体制, 如我们前面举的例子中所述, 到了解放黑人和民权运动的时候, 自然而然的, 就被一条修正案导引一下, 来自18世纪的天赋人权的涓涓暖流, 加上各界人士在这个好的体制下的不断努力, 就慢慢吹化了种族歧视这样一个冷入骨髓的冰山.

人民拥有不可剥夺的自由, 是一条规则, 不是潜规则.

从权利法案到第14修正案

今天我们八卦一下民权运动之前, 公民自由联盟是怎样和最高法院一起, 运用宪法第14修正案, 推翻各州的违反权利法案的判例的. 文章太长, 我分几个部分贴.

我们先介绍一下背景知识. 美国的权利法案, 是詹姆士.麦迪逊和托马斯.杰弗逊这两位开国领袖提出的, 一共十条, 作为宪法的修正案.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法案呢, 我们长话短说, 主要是两派妥协的结果. 当年宪法起早的时候, 并不是人人同意的, 实际上, 当时美国的开国领袖就有两派, 一派叫做联邦党人, 主要是主张要成立一个联邦政府, 统一负责国防, 外交和经济等事务. 还有另一派, 叫做共和党人(不是现在的共和党), 他们主张政府越小越好, 人民的权利乃是最重要的. 联邦党人着力于建立一个统一的联邦政府, 也就是 United States, 首先要做的就是修订一个被各州接受的宪法. 当年, 联邦党人为了让各州人民支持他们的主张以及起草的宪法, 专门写了赫赫有名的 < 联邦党人文集>, 这本当时出版的书, 从各个方面, 阐述了为什么要建立中央政府, 这个政府将会是什么样子的, 等等. 而另一派呢, 就是以托马斯.杰弗逊为首的共和党人了, 他们从心里喜欢自由, 不喜欢事无巨细的大政府 (杰弗逊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 独立宣言里面就提到了人的自由). 但是当年吵吵嚷嚷的, 连个宪法都颁布不了也不是办法. 因此, 他们决定向联邦党人让步, 但是条件是必须在宪法中加入和人权, 自由有关的条款, 否则, 他们就抵制联邦党人的宪法. 这样, 因为两派的均衡, 身为联邦党人的詹姆士.麦迪逊, 起草了十二条权利法案(最后十条被通过), 这样, 开国分成两党的不和谐的美利坚合众国, 就在两党的吵吵闹闹的不和谐中, 颁布了宪法和随后的十条修正案. 这种不和谐一直延续到现在, 现在美国的民主共和两党, 到现在还继续不和谐.

权利法案, 说到底, 就是说, 人民有这样那样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联邦政府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 比如说, 全世界有名的也是引用最多的第一修正案是这样说的: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注意这个地方的字眼是”国会不得”, 也就是说, 这些权利本来就是人民的, 国会(联邦政府)压根没有任何权利剥夺. 权利法案的深远意义, 再怎么说都不为过. 可以说, 美国精神的实质, 就在权利法案里, 如果没有权利法案, 美国就是一个普通的资本主义国家, 就像英国, 加拿大, 意大利这些国家一样, 普普通通, 不够资格称为自由的灯塔, 也不会有一代一代的移民为了躲避土豆的饥荒, 教会的迫害, 纳粹的迫害或者某某主义的迫害, 来到美国.

当然, 事物都是两面的. 权利法案的第十修正案说: “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这就是说, 权利法案本身, 并不能推广到州. 因为权利法案是对联邦政府做限制的. 开国领袖们很小心的规定了宪法的推广范围, 自然是为了避免联邦政府变成巨无霸, 干涉州的事务. 自然, 这种小心是必要的, 因为我们看到太多的中央政府干涉地方事务造成地方利益受到损害的例子了. 但是, 一旦州做的事情, 制定的法律违反了宪法, 违反了公平和正义, 甚至侵犯了人权的时候, 联邦政府也拿他没办法. 这种小心, 就间接造成了以后旷日持久的州权和联邦权之间的冲突, 以及长久的权利法案能否推广到州的辩论. 而最突出的一个例子, 就是南方各州恶疾难除的种族迫害和奴隶制. 这种过分的谨慎, 直到林肯政府趁着战争的胜利和民意的一致同意, 一口气通过了三条宪法修正案(13, 14, 15) 后, 才得到纠正. 其中, 第13条是解法黑人奴隶宣言的宪法化, 没什么有趣的, 第15条, 是给黑人投票权, 第14条才是最重要的, 也是上个世纪6,7十年代民权运动时常常引用的一条重要的宪法修正案, 我先把这条修正案的第一款贴在下面, 下次接着八卦.

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合众国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所居住的州的公民。无论何州均不得制定或实施任何剥夺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无论何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拒绝给予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以同等的法律保护。

PS:
1. 翻遍整个中文互联网, 终于从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goodgoodStudyDaydayUp/web/美国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 找到了一个翻译, 好像还是唯一的翻译 …
2. 在美国生孩子, 孩子就是米国人的法律依据就这条.

–待续

美国的公民自由联盟 (ACLU), 乃是一个非常牛X的非盈利机构, 这个机构早年围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 政教分离) 等打了很多著名的官司. 我最近在 iPod Touch 上装了一个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出品的叫做 Your Rights 的软件, 这个软件里面列举了美国宪法, 公民权利等等, 还列举了 ACLU 历史上打的一些著名的官司, 其中有些我以前已经八卦过了, 在这个系列的文章里, 我争取能八卦完所有 ACLU 打的著名的官司, 好具体的展现一下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民权上所做的争取和努力.

官司系列1–跨种族婚姻.

[Loving v. Virginia]在1959年, 也就是民权运动兴起之前, 美国弗吉尼亚州有一对夫妻, 夜里被很黄很暴力的警察闯进屋了. 为啥呢, 因为这对夫妻中, 丈夫是白人, 妻子是黑人. 而照当时弗吉尼亚州的法律, 白人和其他种族之间是不能通婚的, 也不能发生关系, 所以警察就撞门捉奸了, 真是很黄很暴力. 警察去抓人的时候, 这对夫妇就辩解说, 我们在华盛顿特区结婚了, 还给警察出示了结婚证. 警察一看乐了, 靠, 正愁没证据告你们呢, 正好抓住最好的证据了: 结婚证. 于是, 州政府以违反州法为理由, 把这对夫妇告上了法庭, 结果这对夫妇被判刑1年, 缓期执行. 为了躲避州政府的迫害, 这对夫妇只好搬家到了华盛顿特区. 当时的判词无非就是上帝制造了不同种族, 就是为了让不同种族分离等等的废话. 虽然现在看来很好笑, 但的确代表了当年种族隔离的思潮.

时间一下子就到了1963年, 正是金博士在林肯纪念堂高呼我有一个梦的时候, 正是民权运动如火如荼的开展的时候, ACLU 找到了这对在华盛顿特区避难的这对夫妇, 以违反宪法第14修正案为名, 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这个1959年的案子. 同时, 这对夫妇又以违反宪法为由, 起诉弗吉尼亚州政府违宪. 这样, 这些案子最后都落到了最高法院手里.

在此之前, 最高法院已经审理过一些跨种族结婚的案例, 之前(1883年)还宣判过跨种族的婚姻是非法的. 但是时光之轮到了1967年的宣判之年, 情况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 这时候, 大家普遍都认为禁止跨种族的婚姻是一种歧视行为, 且没有任何证据说跨种族的婚姻是上帝不允许的. 因此, 这次最高法院一致的决定如下:

婚姻是人的基本人权, 关系到人类的存亡和延续. 这些饱含无根据的种族划分的法规和法令, 从根本上否认了这项基本自由. 这些对于种族的划分, 直接违背了第十四修正案中关于人人平等的核心原则, 并且毫无疑问的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了所有合众国公民自由. 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婚姻的自由选择权不会因为种族歧视而受到限制. 按照宪法, 自由结婚或不结婚的权利, 和不同种族的人住在一起等权利, 州都没有权剥夺.

最高法院同时宣告所有州的禁止跨种族通婚的法令违宪, 于是, 美国开始从一个有些州禁止种族间通婚的国家, 变成了一个多元化多种族通婚的国家. 其实屈指一算, 到今天, 也不过短短的40年.

[Bob Jones University v. United States] 虽说最高法院认定了州不得立法限制跨种族的婚姻, 但是有的非政府的单位还不见得遵守, 尤其是传统意义上特别保守的一些教会学校. 美国加州南卡罗莱那州就有这样的一所著名学校, 叫做 Bob Jones 大学. 这个大学是属于原教旨基督教的, 自然是传统白人至上主义了. 本来这个学校是不招黑人学生的, 但是在肯尼迪总统派国民卫队把一个黑人学生送进南方一所传统的种族隔离的学校之后, 以及正式的民权法案通过之后, 学校的隔离就解冻了. 但是, 即使如此, 这个叫做 Bob Jones 的学校还是在校规上明明白白的写着禁止跨种族的学生谈恋爱, 而且更为严重的是, 他们规定, 如果有学生跨种族谈恋爱, 就不录取.

在美国, 一个学校这么做, 既可以认为是搞种族歧视, 也可以说是实践他们的治校自由, 所以, 联邦政府对于这种极品大爷, 是不敢出面干涉的, 因为毕竟他也招了黑人学生, 只是”按照圣经”不招收跨种族谈恋爱的学生而已. 俗话说, 政府管不了你, 总有大爷能管住你, 这次的大爷, 就是美国著名的收纳税人钱的机构, 叫做IRS (美国财政部国税服务局). IRS 这个大爷, 在美国人人都怕, 因为他的全部责任就是收税. 既然 Bob Jones 这个学校这么种族歧视, IRS 就准备吊销他的 501(c)(3) 执照. 大家都知道, 美国的非盈利性机构, 都是叫做 501(c)(3) 机构, 就是说, 按照税法的 501(c)(3) 部分, 这个机构是慈善机构, 或者非盈利的机构, 就不要缴税. 大学, 教堂都在此例, 每年免税无数. 这个大学, 就是享受这样的优厚待遇. IRS 认为这个大学因为种族歧视, 就算不上慈善机构了, 因此就发通知, 吊销执照.

这个大学也不是好鸟, 报税的时候, 就交了27块钱的税, 而且紧接着就申请退税(美国的一些税收, 比如个人收入税, 都是先代扣, 多余的部分最后退税给纳税人). 现在想想, 这是什么样的极品. 显然, 人见人怕 花见花衰的 IRS 也不鸟他, 向这个学校开出了 48万美元的巨额欠费通知单, 于是, 这个学校就把税务局告上了法院.

学校的论点是, 我是学校, 您IRS的老爷不能因为我反对跨种族的谈恋爱就说我不是慈善机构吧, 我这不天天教书育人么. IRS 的论点是, 你丫这么种族歧视, 还慈善呢, 伪善吧. 地方法院判决 IRS 侵害了这个学校的第一修正案的权利, 要求 IRS 把 21 块钱退给这个学校, IRS 继续上诉, 1983年, 案子终于到了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一看, 靠, 还有这种极品, 歧视就歧视了, 还宣称自己是对人民负责的教书机构, 立即大法官开会, 定下结论: 提供公共教育的学校如此种族歧视, 已经违反了国会制定的慈善机构的标准, 因此, 吊销丫的 501(c)(3) 资格. 于是, 这个学校割肉一般的交了48万美元的税. 要知道, 私立学校一般都是靠校友捐款支撑的, 现在每天都要莫名奇妙交这么多税, 学校的压力是很大的. 不过这个学校继续撑, 撑到了2000年, 三代单传的这个学校的校长大概睡觉睡醒了, 到CNN声明说, 我们再也不禁止跨种族的谈恋爱了, 我们以前错了. 熬了17年, 这个学校的学生终于可以自由恋爱了. 现在您去这个学校的网站, 还有他们为当年这些扯淡的事情写的道歉.

写了这么多, 就是想说, 现在看来稀松平常的事情, 却也是一场一场官司, 一个一个辩论得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 ACLU 把 “Because freedom can’t protect itself” 作为他们的格言.

AIG 最近的奖金门大家都知道, 就是美国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救了AIG, 但是AIG说, 我们要按照合同, 给高管发发奖金, 于是, 纳税人不干了, 和 AIG 较真, 一时间, 美国政府, 美国国会之间互相打架的事情就出来了.

先说人民吧. 首先, 最近美国人民失业率很高, 很多人找不到工作, 而且大众对华尔街的情绪本来就不好: 靠, 就他们丫的把我们拖下水的. 所以, 本来救市, 对于保守派来说, 就不大赞成(他们主张国家少干预经济). AIG 的同学们在这个当口, 给高管每人发了十几万, 而且是纳税人的钱, 这下纳税人火了, 他们认为, 我辛辛苦苦工作, 结果变成你们这帮造成经济危机的人的奖金, 让你们住豪宅, 买直升飞机, 这怎么行?

事情发生后, 就美国政府(白宫)最尴尬了, 奥巴马也得想想说话. 这会儿的白宫, 就属于二道贩子. 他们把纳税人的钱拿过来救市, 发给那些要倒闭的公司. 像AIG 这些公司, 特别大, 大到足以讹诈政府. 政府不救市吧, 他们一倒闭, 就是市场崩溃, 就是经济危机; 过分救市吧, 纳税人也不满意, 毕竟都是纳税人的真金白银. 白宫几个月前, 刚刚好说歹说, 让国会通过了一个救市的法案, 花了不少纳税人的钱, 现在正要说服国会通过更多的钱, AIG 出来捅漏子了. 这个白宫, 里外不是人了.

奥巴马同学心想, 你 AIG 没我政府救, 还不知道破产多少次了, 作小弟还这么鸟. 于是, 当时他就震惊了. 但是震惊也没办法, 白宫一没法双规AIG领导, 二没办法采用行政手段, 只能说话吓唬AIG. 白宫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原因, 在于他们没有权利把 AIG 怎么样. 奥巴马唯一有用的职位就是三军司令, 但你总不能派国民警卫队把AIG 高管抓起来吧. 而且人家有合同在先, 你政府不许人家发, 你政府就先违法了. 于是哩, 一方面小弟不听话, 一方面又有求于纳税人这个大哥, 但是纳税人大哥现在情绪很激动, 要做了这个小弟. 政府呢, 对这个小弟又没法用家法伺候, 奥同学这个总统做得啊, 也是很郁闷.

米国有个俗话, 叫做”白宫收拾不了你, 国会来收拾你”. 果然, 国会的参议员电话被自己选区的纳税人打爆了, 一个一个的要国会把AIG的这些人收拾收拾, 想让他们切腹自杀都出来了. 奥巴马同学可不敢和国会作对, 因为以后新的法案还要国会通过呢. 所以, 对国会睁一只眼, 闭一只眼. 奥巴马同学之前就说了, 理解国会行动. 理解国会也没用, 国会才不给白宫面子呢. 所以, 虽然奥巴马的财长不大同意, 国会依然通过了一项法令: 凡是接受政府救助的企业, 如果发奖金, 丫的给你征90% 的所得税.

这下狠了, 给你发十块钱, 对不起, 纳税人继续拿回九块钱. 这个法律, 网上不少人说是违反美国宪法的. 我认真研究了一下, 不违反宪法, 因为美国宪法不溯及以往的条款, 乃是刑法相关条款. 所得税法令不在此例. 而且国会并不是判定之前的行为违法, 而是征收所得税. 美国朋友都知道, 联邦的退税, 的确要4月15日才截至的. 所以, 在此之前通过一项法令一点毛病没有.

国会通过了这个法, 自己爽了, 轮到白宫不爽了. 靠, 一点面子都不给政府嘛: 政府救市, 本来就是要让这些企业以后还回来的, 现在你这么一搞, 没人愿意待在这个企业了, 钱岂不是打了水漂. 而且最关键的, 政府和参与救市的银行企业, 都有事先定好的游戏规则, 现在国会半路杀出来, 拦腰的插入这个游戏规则. 银行想: 你政府不靠谱嘛, 你奥同学连民主党几个参议员都管不住. 这样下去, 你政府成了大股东, 说不定哪天国会议员喝了点小酒以后, 读了点马克思以后, 兴致一来, 想把我们全部充公, 那我们也就只好全部充公了. 这个不就把我们资本主义和平演变成社会主义了么. 这怎么行呢. 所以, 银行就不信任政府的救市能力了, 这个救市, 也就救不起来鸟. 其实, 不等银行和AIG不爽, 政府早就不爽了. 我这边忙着救市, 他们发奖金, 我等额扣除就是, 你国会出来一搅合, 用我们中国人的话来说: 你以为我白宫和大资本主义勾结给AIG送钱呐? 这么一搞, 大总统的面子往哪里放?

除了国会和政府掐架, 政府和银行掐架之外, 其实外部还有两个层面的掐架, 一个是合同法和政府政策的掐架. AIG 言之凿凿的说, 发奖金因为有合同, 如果你政府不许我发, 我告死你政府. 如果AIG和政府打官司, 政府又要请律师, 又要花纳税人的钱, 而且政府的确有违法嫌疑, 所以政府没这么干. 从这个意义上看, 政府也怕违法.

还有一个是公民主义和愤怒的国会之间的掐架. 按照道理说, 国会通过法令, 是人民的胜利, 人民应该高兴才对. 但是, 也有人就此就忧思起来: 你国会看哪个不爽, 你就给人家征 90% 的税. 要是以后你国会对一个群体不爽, 你就立即立个法, 这下那个群体的不倒霉么? 有一小撮美国人, 用爱国青年的话说, 脑子就是残, 就是老想歪了, 老不放心美国执政党和政府. 这些人, 怎么就不明白”国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哩? 没办法, 人就是认死理: 不行, 你国会不能这么嚣张, 你这个不是多数人的暴政么? 所以哩, 他们这帮人, 又再网上开始攻击”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国会违宪. 这种行为, 用某位知名博客的话说, 真是闲得蛋疼啊! (其实, 历史证明, 正是一个一个的这样的蛋疼, 让现在国会和政府都不敢随意的让任何人蛋疼, 这是后话了, 具体可以读林达). 因为这帮人老吵吵嚷嚷的, 国会的有些议员, 还得详细解释为啥不违宪, 真是太不和谐了.

总的来说, 美国的机构强大指数是:

大资本主义银行(强大指数5)敢和政府(强大指数5) 挑, 而且一点都不惧, 因为手里抓着的法律最大(强大指数10)
政府没有国会牛逼, 国会(强大指数8), 可以随时不给政府面子
国会见谁灭谁, 除了不能灭纳税人.
纳税人一发火(强大指数9), 国会总统都得顺着意思来, 但是也得靠通过法律(10)的形式才能牛逼.
一大帮闲得蛋疼的反对派(强大指数9), 整天关心国会和政府有没有侵犯人权, 就是侵犯自己讨厌的人的人权也不行.
还有一个最高法院, 这次没出场, 这个最高法院, 强大指数乃是9-10之间, 以后再讲.
总的来说, 在美国, 作为三权分立的分支之一的行政分支, 身为美国三军总司令的总统及其白宫, 看上去最牛逼, 其实最不强大.

(提示: 留言之前请仔细阅读博客右边红字)

上次说我肾结石去看急诊, 今年终于收到帐单通知了: $4698. 不出所料, 两个不同部位的CT就搞了 $3108, 加上吊针和急诊, 直追 $5000. 这还是我自己把石头排出来的, 估计当时要是赖着不走, 小住个院, 帐单还要爆炸.
好在有医疗保险, 这巨额的帐单最终倒不需要我付多少钱, 大约只要付整个的20%. 我还挺高兴的想, 保险就是好, 省了一大笔钱. 女友很鄙夷的看着我, 说, 我的保险覆盖100%. 唉, 她是米国政府雇员, 有奥巴马同学撑腰, 我们穷学生再牛逼也比不上她的待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