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草莓

草莓周刊引用了我博客的不少文章,带来了不少流量. 先表示感谢.

可令人失望的是, 最近几期的报道写的都不怎么样. 除了编辑在字里行间夹带私货以外, 连引用的文章都开始”不阅读”了: 编辑引用别人文章标题, 强奸引用文章的内容, 来彰显和引用文章相反的观点, 真是滑稽透顶. 一个号称面向草根的媒体, 却频频代读者思考, 实在是看着痛苦.

最近一期的教育段为例,

[教育]
中国的人权素养教育、媒体素养教育、信息素养教育、民主素养教育都是空白的,从教科书可以见一般。一般的学生,包括很多留学到外的学生,都早就被教育得善于用粗旷的大手笔在10分钟内来谈普世价值,却全然不知道自己谈事情的环境就是人权的一部分。留学在外,首先学会难道不是如何对话和共同生活(联合国二十一世纪教育的四个支柱之一)。没有把普世价值关带回中国,却把一家的强盗价值观拿到国外横行,除了受到法制的惩罚做为后世案例,还是逃脱不了数据萝莉的框架。况且,最大的悖论在于,充分利用在地国的权利进行“爱国”的人们,往往是最爱在地国的“精神分裂”状态。

我请问草莓的编辑:

1. 哪个出处宣称了”四个教育都是空白”? 还是编辑在装逼?

2. “早就被教育的” 一句, 请给出处. 做编辑, 要有点信息素养, 不要自己杜撰没出处的句子.

3. “留学在外”这个反问句, 是一个标榜客观的媒体该用的么? 我怎么觉得好像是北晚文峰问长平的那句著名的“这难道就是言论自由吗”的语气啊!  编辑有没有简单的逻辑素养和媒体素养?
4. “没有把…, 却..强盗价值观..横行”一句. 显然是编辑自带私货, 请证明”没有把…”, 和”强盗价值观… 横行”的正确性. 另外, 自由和”拿价值观横行”是并行不悖的, 不清楚的可以看我写的”第一修正案和相关判例“一文. 写出这句的编辑很让我怀疑有没有”言论自由”的素养.

5. 阅读我的”数据罗丽“一文就知道, 我明明在说不是悖论, 草莓周刊的编辑非要强行用我的题目说明相反的观点, 是”不阅读症”患者么? 编辑有简单的教育素养么?

鉴于我的身份大家都知道, 我想实名问一问草莓的编辑的身份:

这期编辑这段的人是谁? 是不是海外留学生? 还是土鳖? 这个编辑有没有大学文化? 有没有系统接受过人权素养教育, 媒体素养教育, 民主素养教育? 在哪里以什么方式接受的?(作为一个四无中国人, 请允许我有个机会学习他)

另外, 恳请下次在没读清楚我的文章之前请不要引用标题, 不要做标题的萝莉. 我不希望我的文章标题被所谓的草根媒体用来强奸读者的思考.

当今中国, 愤世嫉俗是潮流, 夹带私货就很让人鄙视了; 装逼是潮流, 装失败了就让人同情了.

Update: 原来我不是第一个质疑草莓的, 这篇质疑写的比我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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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萝莉和思想奴隶

给大家布置几个思考题:

A, 连岳读者说: “中国:90.6%(22596)六年中共有两万多中国人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回国的十中无一 ”

1. 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主要学习的是什么, 是基础学科还是应用学科, 回国后主要用处在什么地方, 不回国的动机是什么?

2. 台湾, 日本和中国的人均GDP 和美国的比例大致是多少, 人均收入的差距和回国率是不是正好负相关? 附加题: 北京和贵州的人均收入差距是多大. 来自贵州的在北京读大学的大学生回贵州工作的比例多大?

3. 时代周刊去年一篇著名的文章叫做 China’s ME Generation. 最近的纽约时报一篇叫做 China’s Loyal Youth. 当时对于中国年轻人的判断和现在对于中国年轻人的判断有没有不同? 为什么?

4. 如何避免幼稚的使用数据, 做数据面前的萝莉.

B. 关于独立思考的思考题

1. 什么是独立的思考. 是否表现在人格的独立, 思想的独立, 数据的独立, 还是什么?

2. 怎样利用统计数据? 即怎样一方面找数据说明自己的观点, 另一方面保证对数据的客观分析

3. 如果别人也独立思考了, 结论却和你恰恰相反, 怎么办? 是否认他的思考, 否认他的智商, 还是采用其他方法?

4. 如何避免偶像, 朋友, 或者喜欢的人的思想对自己独立思考的影响? 如何避免歪曲的报道, 不客观的描述和数据对独立思考的影响? 如何避免做思想的奴隶?

本文无结论, 只有一个猜想:证明或举出反例: 让别人代替自已思考很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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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甚懒

最近对周围吵吵闹闹的事情颇为心疏意懒。

3月末, 我在学校帮助征集奥运签名, 站了两个钟头, 大家都很友善. 一开始我怕征集不到, 觉得挺对不起祖国的, 后来我觉得自己有点傻, 不就是一个签名么, 干嘛自己当成政治任务一样.

4.24 日,在系里,美国同学拿着一封中科院发的邀请问我什么意思. 据说奥运前外籍人士到中国的签证很难办,难到需要中科院的红头邀请文件.

4.25 日是某个著名的组织和另外一个著名的组织单挑示威9周年.

依旧4.25 日, 朋友告诉我,迷笛音乐节延期了. 理由是奥运. 主办方没有办法, 说主题改成”还有一百天”. 这种怕出事就不办事的情况放在中国也算正常. 可惜的是这个朋友和我赶了好几个晚上做了一个让崔健同学使用的 iPhone 控制的视频切换系统, 估计暂时用不上了. 无数的国际国内的人在来北京的路上, 只能回去.

4.26 日上面提到的流亡海外的组织,结合最近出镜率很高的另一个组织跑到我们这个城市巡回宣讲国内某个组织的恶行, 顺带抵制奥运. 我从旁边经过, 觉得这场游戏真有意思. 本来我是的确想举个牌子抗议他们胡说八道的, 后来想想, 何必呢, 大家都是混饭吃, 都不容易.

依旧4.26 日, 亚特兰大抗议CNN如火如荼. 在CNN大门口摆出了安替CNN的牌子. 可是, 中国有安替CCTV么? 既然做人不要太CNN, 只要做人CCTV就行.

4.27 日, 同学告诉我, 奥运前在北京没希望找到房子了, 而且非得办暂住证, 北京待不下去了.

依旧4.27 日, 郭启睿丢了手机,抱怨国内人与人没有信任. 我新买了刚发布的马里奥卡丁车, 和楼下穿 Free Tibet 衣服的 一个学生快乐的打了个招呼. 晚上回来以后, 我发现中国的搜索引擎不能搜家乐福了.

憋着一口气,想唱摇滚音乐, 突然不知道为什么, 从喉咙口咳了一声, 张口就来了一句: “晋国太原有一只乐队名字叫…”

(以下MP3含有极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 该音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属于非法音响制品. 请中国大陆读者在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的情况下下载独自欣赏, 以免触犯法律)

http://blog.youxu.info/aonima.mp3
(可能是我的服务器放盗链了, 点开后再刷新一下才能下载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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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义和团的道德优势

我们的精英们最近推出了一个词:义和团。用来指代最近抵制家乐福的一些人。对于这些精英,我也完全可以称之为八国联军。可是这样的贬损是没有用的。

辩论进行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大家都在以史为鉴,扣历史的大帽子压人,最新的帽子就是“义和团”. 很多人都在引用 wikipedia 的义和团条目。我对义和团这段历史一窍不通,不过可以看到 wikipedia 的文章主要参考了唐德刚先生的《晚清七十年》。要知道晚清七十年与其说是一个权威的史学书,不如说是一个民国史导论。 鉴于目前清末民国史学受意识形态影响研究不够繁茂,相关著作不够全面,单从一本书是无法引出中立结论的。另外的一本史料是《西巡迴鑾始末》,全是站在清政府的立场的写法。照这样考证史料的方法,辛亥革命也是愚昧暴乱,惊诧友邦了。

当然,以下的几点我们是同意的: 义和团运动带着愚昧的色彩;盲目排外。但是我们必须客观的认识到,这样的现象其实并不是偶然的孤立的。

关于残暴和烧杀:

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历史上几乎每次农民运动都是残暴和烧杀:“(项羽)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万于新安城南” (< 史记>)。 元末朱元璋起义的时候 “… 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 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 . (陶宗仪< 南村辍耕录>). 清军后来扬州十日 嘉定三屠。 白莲教起义和太平天国都杀人无算,残暴异常。而现在还没有足够的史实说明义和团进行过大规模的屠杀。至于奸淫妇女一节,去年美军还在日本干了。 后来八国联军好像也是劣迹斑斑,与义和团大同小异,连杀人方式都回归原始--斩首示众。唯一的不同就是没有杀外国人拆外国教堂,反过来杀了中国人,拆了中国的房。

关于盲目排外和民族主义

我只举几个史实

1882年,美国签署排华法案 之前之后都有华人被白人暴民冲击杀害 此法案直到1943年二战中国在同盟国战场上发挥很大作用后才废止
1923年,加拿大通过排华法案,直到1947年才废除,这方面华人被杀害的历史无从考证
2004年,西班牙烧鞋事件 专门针对华商。
1998年,雅加达,印尼人打、砸、抢了数百家华裔店铺和住所,烧杀抢掠间有两千人丧生

其实义和团与世界各处的对于特定群体的攻击行为相比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这些群体的愚昧和暴力, 放在历史长河中,就是那个特定的时代的特定产物,应当予以客观的研究。把义和团宣布为暴民当然很简单,打入道德和智商的牢狱也很容易。现在美国很多仇视共产主义的喜欢把中国留学生打成“共产主义国家来的” 然后你的一切话语权就都被剥夺了。我们有些国内的人学的恰到好处,把人打成义和团,顺便剥夺了别人智商大于80的权利,这样道德和智商获得双重快感, 真是一个模子出来的啊。

用历史的标签贬损别人是没有用的. 就像愤青骂别人是汉奸获得道德快感一样, 把人打成义和团是读了一点历史书的人最廉价的获取快感的方式,对这种精神胜利法,我感情上表示理解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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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搭讪

说了不谈国事了,说点轻松愉快的。正好春天到了,谈谈搭讪.   

在北京的时候我也搭了不少讪,有的是觉得好看恭维一下,有的是不怀好意想拿人家号码, 有的是觉得可以介绍给我身边的光棍同学(我的另一个小声音对我说: 觉得人家不好看自己不想要就算了,这话说得多虚伪啊). 不管如何,在北京地铁上几乎每天都会和人搭讪说话,脸皮也够厚了, 也不怕把这点小无聊事写出来供大家一看. 

所谓的搭讪, 就是找人套话, 以便混个脸熟, 接着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出国申请的人那里,这个叫套瓷. 在找异性方面,叫搭讪. 很多人认为这个应该翻译成 pick up, 其实pick up 表示了成功的发展了。这种试探性质的对话英文叫做 hit on. 各位以后到美国的童鞋记住两者区别,防止托福听力考这个:).  

随着豆瓣搭讪学小组的兴起,搭讪这个词也大江南北火起来了. 我觉得搭讪说再多也没用,关键看做. 当然行军打仗之前还得说说话鼓舞一下士气,所以说几句闲话给试图搭讪的人壮壮底气. 搭讪这事情直指人性,基本上敢于搭讪的人,都是主动生活,敢于改变世界的。(当然也不排除少数激情过多不要脸的)因此,一个人要是摆出搭讪第一步,人生就起了很大的变化。 不相信的童鞋可阅读此篇文章这篇文章 我引用几句:

说说参加搭讪班之后我自己的改变吧每天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不仅对女孩儿笑,对每个认识不认识的都笑 … 对每天都充满期待,因为我知道每天都有可能改变我的人生 … 以前的我走路总是驼着背,现在腰板儿都硬了,我甚至能感到自己的气场。遇到什么场面都不发怵了,老子连跟陌生美女搭讪都不怕,我TM还怕谁啊! 

 

  搭讪改变的不只是面对美女如何说话的问题,给予的更是一种内心深层次的改造,给予了我们一种交流能力,可以帮助我们克服内心恐惧。 其实题目本来想叫博士生活这样改变,但其实,博士不博士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改变,搭讪给于我们就是改变自己的能力和勇气。前几天我有个帖子说:励志改变人生,搭讪改变生活,其实,搭讪何尝不是也能改变人生呢。

看看,都上升到改变人生的角度了. 为啥搭讪这么重要呢,要我说,搭讪重新给了人自信--虽然搭讪这个事情总体来说凭运气看人品,但是自信是必不可少的。教程上说,搭讪一定不能躲躲闪闪、遮遮掩掩,就是要让对方明确知道。 这是在搭讪呢,不是问路的,也不是安利的. 自信可不容易,随便见到一个美女穿戴整洁,衣着光鲜,而你就是民工堆里面刚上来的,黯然失色。一般人见到了立即打怵了,想下一个吧。 不行,鲁迅说了,真的猛士,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只有打通了第一关,才能舌头不打结。 

我大学的时候有女朋友,所以从来也没搭讪过。在美国的搭讪比较简单,只要一句Hi. 中国就不行了,Hi 没有对应物,实在不知道怎么开口。寒假滞留北京,我就想得练习练习。 刚开始几天话在嘴边一直没说出口,最后某天在地铁上看到一个女生居然读朱光潜,如此怪物我要是抓不住真的对不起看过的书了,酝酿了好久,准备说“Hi, 这是本好书”,心理说了无数次,上去搭讪,有点结结巴巴的说了个Hi, 顺嘴就来了个 This is a wonderful book. 人家抬头看了我一眼,我愣了,说就说呗,继续来: ”我觉得朱老的书讲古典美学读起来还是很好的,只是地铁有点吵,不一定读得进去,所以和你说几句闲话。”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住了,最后成功打通自卑心态,得知人家人大的,留了号码下车。 

有了自信,加上礼貌和耐心,我看基本上就差不多了。 搭讪没有什么必杀技 看环境发挥,做多了就熟悉了。 至于技巧, 也是全凭多加练习多加总结出来的. 读到这里,还赖在网上赖在我博客上干啥,出去享受新生活吧!   

PS1: “男人不坏, 女人不爱”或许就来自这里.  祝大家快点找到心仪的另一半. 

PS2: 你要是看了这篇文章后还问我,能不能请女生吃饭套近乎啊?我只能说,你太没天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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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知道你聪明

中国的现状就是: 一方面天涯上抵制法货和家乐福的倡议不绝,另一方面一堆人立即蹦出来说道: 看, 你们抵制的人真脑残啊. 这个家乐福如何如何本土化, 不该抵制. 我对说理的博客还是很欣赏的, 这些人还是理性的思考者. 但是我看更多的人倒不是说理, 而是摆 Pose. 我随便摘几条:

1. 你们所有傻逼被鼓动都去干某件事情的时候,我才不会去呢.
2. 我衷心希望爱国青年们能成功,五一那天家乐福门庭冷落,这样就方便我去购物了。
3. 如果五一没什么的事情的话,大家不妨带上自己的朋友,带上自己的家人,逛逛家乐福吧,人少傻逼少啊.
4. 看抵制家乐福的人的逻辑:家乐福的大股东资助了达赖喇嘛,所以我们要抵制家乐福, 所以,决定五一一定要去家乐福买东西,最少也得买瓶水表示一下。
5. 家乐福这个破地方,平时人也太多了。这些好了,蠢货都不去了,那就可以有一个欧洲美国一样的购物场所
6. “我不抵制美货,也不抵制法货,我只抵制蠢货”

王小波不是有个傻大姐的描述么:

我有位阿姨,生了个傻女儿,比我大几岁,不知从几岁开始学会了缝扣子。她大概还学过些别的,但没有学会。总而言之,这是她唯一的技能。我到她家去坐时,每隔三到五分钟,这傻丫头都要对我狂嚎一声:“我会缝扣子!”我知道她的意思:她想让我向她学缝扣子。但我就是不肯,理由有二:其一,我自己会缝扣子;其二,我怕她扎着我。她这样爱我,让人感动。但她身上的味也很难闻。

假如我那位傻大姐学会了一点西洋学术,比方说,几何学,一定会跳起来大叫道:人所以异于禽兽者,几稀!这东西就是几何学!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确没有哪种禽兽会几何学。那时她肯定要逼我跟她学几何,如果我不肯跟她学,她定要说我是禽兽之类,并且责之以大义。至于我是不是已经会了一些,她就不管了。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她能学会这东西,而是说她只要会了任何一点东西,都会当作超级智慧,相比之下那东西是什么倒无所谓。

真可惜聪明狡猾的小波看不到你们的群体表演. 我看大家 Pose 摆的这么辛苦, 智商又那么高, 阅历又那么多, 送个 Pose 给你们养养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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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

为国事操劳,头上白发又添几许. 其实要谈国事谈不完的国事, 还是打游戏谈风月说技术有意思.

早就集齐了任天堂系列游戏机,从Gameboy 到 WII 都有, 近来又加入了 NDSL 和 PS2, 且都被我邪恶破解了. 无数游戏可以玩啊可以玩.

游戏打不完, 程序写不完, 美女看不完, 好书读不完. 吾生也有涯, 你说还研究国事干啥?

附上最近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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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修正案以及相关判例

我时常和我的美国同学说:美国开国领袖为这个国家定出的方向和民权的精神,很大一部分存在于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这次西藏事件不同人群对待言论,对待言论自由的表现,使我深深的感觉到,大多数我认识的人,对于言论自由这个词的理解,远没有美国人深刻。我不怕别人说我崇洋媚外,但是美国任何一个普通的高中生都要修读一些法律方面的课程。他们不见得熟读宪法,但是对于一些著名判例和其中蕴涵的民权的精神的汲取,可以说要比中国当前的教育要全面得多。

我花了几个小时,整理出来了一个对第一修正案的介绍以及相关的著名判例, 放在这里。对于美国的国际政策和这次对西藏的态度,大家仁者见仁。但是不得不感慨,美国的这些法律和判例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的确代表了一种进步的文明的思想。在下文中,我尽量只是称述案例和事实,不做出任何影响读者思考的判断。

1. 第一修正案

其实第一修正案很简单, 翻译成中文是: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第一修正案是权利法案的第一条. 在美国开国领袖那里,缺少权利法案的宪法是不完全的, 当年美国开国元勋杰弗逊 (Thomas Jefferson) 甚至认为, 假如国会不把权利法案加入宪法, 他就抵制宪法. 这条修正案的宗教部分被称为政教分离原则. 言论部分包括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简单的说,这条修正案规定一切妨碍公民言论自由的法律和行动都属于违宪. 我下文介绍的所有的判例, 都是围绕公民言论自由的被妨碍和是否违宪这一项.

2. Schenck v. United States 埃布尔拉姆斯诉美国案

– 著名的判断言论是否受保护的标准

Scheneck 是个美国社会主义党总书记,很喜欢列宁思想。一战的时候他很不爽美国参战(当时社会主义者都认为工人阶级被绑架参战), 所以就搞了传单四处发,鼓动大家不要去响应征兵,参与一战,镇压布尔什维克。这哥们不是被美国抓了,而是被美国政府告了。美国政府告他违反1917年反叛徒法。地方法院判这哥们有罪,这哥们不服气,上诉,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写了这么一段话:

在判例中,争议的关键是用语在其当时环境和情况下是否造成了”明显而立即”的危险. 假如一个人在拥挤的剧院假报警说声: 失火了, 引起惊慌了现实的恐慌。那么这个言论自由不受宪法保护.

最后,这哥们被判处监禁6个月.

关心国家大事的读者知道最近我们国家也判处了一个广受国际社会关注的案子,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两者的异同.

3. Whitney v. California 安妮塔惠特妮诉加州政府案

– 思想的自由市场理论

这个案例本身没什么意思, 1927年,州政府控告惠特妮同学帮助建立了共产主义劳动党,从而违反1919年州的某个反对公会联盟的法律,州控告说这个党致力于教导以暴力推翻政府. 应用”明显而立即的危险”, 这个工人党领袖的引用第一修正案的上诉被驳回。但是最有名的倒不是案子本身,而是在案子中持相对不同意见的布兰迪斯(Brandeis)大法官的意见, 也就是时间检验理论, 翻译成中文是:

如果一个言论能给予全面讨论的机会,那么就没有危险能从言论中流出来

这句话,在当时前一个判例的理论基础上,说白了就是除非有明显而立即的危险,否则应当给予言论讨论的机会而不是压制。发展了1919年 Abrams vs United States 中 Holmes 大法官说的言论自由市场理论:

在我看来对观点表达的压制是符合逻辑的: 如果你对自己的主张和力量毫不怀疑并且全心希望得到某种结果,那么你自然的希望自己的主张能够化为法律,扫除反对意见… 然而,当时间消除对立信仰后,他们会更加相信这一点:人类对真理最佳追求方法,是让其在思想的自由市场上自由交换。一个言论只有内藏真理,才能在言论市场上胜出竞争,被人接受。

上面的两个判例都是二战前的,虽然两个判例都以不适用第一修正案而被驳回,我们可以看到,明显而立即的危险,言论自由市场的提法以及对言论给予讨论而不是压制的意识已经开始萌芽,被接受。在二战后的判例中,人的认识更加进步,这个判例实际上被推翻.

4. Brandenburg v Ohio. 博兰登宝诉俄亥俄政府案
– 政治不正确的三K党也能说话

60年代末期,美国搞着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突然间跑出来一个叫博兰登宝(Brandenburg)的白人,请记者到一个集会上,拍了KKK党的一些活动. 大家都知道, KKK是臭名昭著的种族歧视者. 他们扬言说要把黑人赶到非洲去。俄亥俄州为少数族裔争取权利的运动还没结束,这边居然就煽动如此种族歧视的言论,这还得了? 于是,地方法院立即判这个人有罪。闹着就闹到了最高法院。

说到这里,就要提到美国一个牛气冲天的组织,公民自由联盟。 这个组织专门以维护人的自由为责任,基本上里面都是左派的精英,律师等。上面的惠特尼的案子就是早期这个组织打输了的几个案子。过了这几十年,公民自由联盟打赢了不少重要的官司,而且基本上都是帮叫嚣着要希望美国学习苏联的那些共产党人士打的官司。这里面有些著名的案例如 Gitlow v. New York, De Jonge v. Oregon, Stromberg v. California, 基本上全是帮助共产党争取言论自由权。本来大家以为公民自由联盟就是一个左派组织,里面聚集了全是左派的精英。现在它居然破天荒的宣布:它要帮三K党打这个官司,要帮三K党,帮Brandenburg 争取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权利。这下舆论炸锅了。精英很纳闷:怎么能给三K党那种脑残组织言论自由?

官司打了,最高法院这次裁定说,三K 党的言论既不清楚,也不具有现实的危险。不能因为他抽象的鼓吹违法行为就判定违法,除非造成的危险是现实而迫切的违法行为 (omminent lawless action). 同时,最高法院推翻了惠特尼案的判定,裁定州政府立法禁止公民鼓吹非迫切的违法行为违宪。应该说,这个案例是最高法院对于言论自由的最新裁定,也是目前最终的裁定[1]. 其后所有的和政府权利冲突的言论自由案例都按照此例判定。

5. Chaplinsky v. New Hampshire 查铺林斯基诉新汉普夏政府案
– 骂脏话不受言论自由保护

这个案例不算太重要,不过他规定了言论自由的适用范围,骂脏话不算言论自由,不受宪法保护。故事是说美国著名疑似邪教组织耶和华见证人某个人大街上骂某政府官员是诈骗犯,所有的其他宗教都是诈骗团伙。州政府起诉这个家伙,同样,闹到最高法院,裁定这个言论不受保护,裁定文如下:

猥亵,淫荡, 亵渎或者侮辱的话语, 既不能对思想的表达有帮助,也不能对真理的搜索贡献任何的社会价值。这些都不是任何思想表达的有效部分,因此,这些领域的言论不受宪法言论自由的保护。

6. Johnson v. Texas 约翰逊诉得克萨斯政府案
– 星条旗保护你烧国旗的自由

有个苏联笑话,说一个美国人遇到苏联人,美国人说,我敢在白宫说我们总统是白痴,你们敢在克里姆林宫前说么?苏联人说,怎么不敢,说完就走克里姆林宫前说:美国总统是白痴。大家看完都付之一笑。不过美国的确有一个判例保护了说美国总统是白痴这个言论自由,具体判例可参见:Hustler Magazine v. Falwell, 其中讲到: 恶搞公众人物的权利受宪法保护,甚至这种恶搞是造成极度精神痛苦的。看看南方公园和 The Daily Show 的同学就知道没有这个判例,世界将会多么枯燥。

恶搞总统不算什么,现在我们谈的是烧国旗。 德州(Texas)一个哥们,不喜欢军备竞赛什么的,于是就在市政府前面烧了国旗,还有口号 星条旗,红白蓝,我们朝丫吐口痰。州政府要告他,罚款。最高法院又驳回,说烧国旗合法。最高法院的解释是:这个国家非常珍视人们的言论自由权,以至于它可以允许那些对政府的政策持批评态度的人们以焚烧国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其后无数爱国者想要立法反对烧国旗,在参议院统统被枪毙。最高法院的裁定宣告联邦各州反对烧国旗的法律统统违宪。可以说,你现在要是在美国大街上烧了国旗,没人管你。反而国旗让烧以后,就没人烧了,你说这个国家连国旗都让你烧了,你还恨个什么劲,没挑战了不是么。

我并不是什么法学家,这些案例也是平时随便听到的,写了这么多,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言论自由不是抽象的,一蹴而就的,是一个一个判例,一个一个法官的言论在历史长河中汇集起来的. 作为身在西方耳濡目染的我,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让大家了解美国的言论自由的具体样子。美国自由女神的火炬,是无数的美国民众努力争取来的。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希望将来,我们中国也有很多著名的判例,也有更加文明,民主,富强的公民社会和现代国家。

1. http://usinfo.org/PUBS/RightsPeople/ropch3.htm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tegory:United_States_First_Amendment_case_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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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错误

在digg 上和美国人干架,回到国内论坛和愤青干架,的确是个两头受气的事情。 

我昨天刚批评了一下胡缠,结果留言的就让我自己扇自己耳光了,还真的有不管怎样,仍然支持的。好的,一方面我真心希望这种爱国是具体的,比如为了十五的月亮里面谁来保卫她的那种。 另一方面我提醒说仍然支持的人,这句话并不帮你抢占道德制高点,别人没有仍然支持的,有说话的权利。你的自由和他人的自由是完全同等的,没有必要直接把人打成所谓汉奸。 

愤青的评价体系,往往建立在虚假的价值标准上。比如爱国这个事情,胡缠解释的很清楚,只是一个价值判断。我们要让留学生有爱国的自由,也要让右派有不说话或者说不喜欢听的话的自由。不能因为你听了论据后情绪不好,你就问候人家妈妈。讲究逻辑的人,应该研究论证,而不是用脏话驳论点。现在在美国,我很清楚看到这个。愤青的那一套,根本不能用,他们除了fuck suck 就不会说英语,也不想找论据,在论坛上说来说去就是 fuck 和 suck 的中文版。难道不知道简单的 s/[sf]uck//g 就可以让你这些彻底变成空白?

我们最终不是要气势上灭掉CNN, 而是要说点理,了解互相的话语体系,才能对话。现在鼓起民粹,一味指摘西方媒体,完全拒绝反思,不学习逻辑的语言和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最后还是输。 我们不断的器宇轩昂的指摘西方媒体,其实就是指摘他们的自以为是和占据道德制高点,到头来呢,我们指摘他们的那些愤青们,对于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和右派人士,也是自以为是,一杆子打倒。

西方对政府的认识和我们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政府就是要能被随时推翻的,所以美国的枪这么多年也没被控制。他们对我们政府的认识也一样。我们现在海外留学生做的所有的,就是理性的斗争。国内愤青去骚扰人家右派,通缉人家记者,人家只要写一句话:政府容许的,我们这么多的努力就完了,因为没有民众相信我们动机的自发性。 愤青说闹事的人时机不对,闹事的人说这个是最好的时机,双方不可能达成一致。这个事情其实往上说就是价值观体系不一样,而且双方都自以为是。不管西方以后怎么反思媒体的问题,我们新闻管制的问题难道不要反思么?现在民粹一起来,大家高呼反思时机不对,那么政府失去了一个很好的反思各种政 策的机会,这个不是爱国,是误国。 不是孙滞港,我们能有几个好好反思收容体系的;不是非典雪灾,有谁反思突发时间处理的?现在局势平定,为什么就不反思?

从天涯,到Digg. 从歇斯底里的抗议者, 到通缉西方无辜记者的网络暴民,我在同时两线和两种self-rightness 作战。今天一个美国同学跑过来说,对西藏我了解的很少,不好评论,不过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中国人怎么看的。 我说,你是我遇到的最诚实的人。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他们认为自己是对的,可是他们什么都不知道,还偏偏认为自己道德上占优。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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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两篇文章

1. 梁文道老师写了一篇文章, 我认为很值得推荐.

西方媒体的偏见源于价值观

 2.  今天CNN上一个华裔教授也写了一篇文章,提到了 self-rightness 和 hypocrisy, 即自认为正确和自认为道德优越. 以我看,很多西方媒体,以及中国愤青,都是一样的手段. 利用自认为宽容的政治正确(或者自认为完美的民主自由,或者自认为正确的爱国主义)和道德制高点的大棒杀人,并不能以理服人。

Bashing China is not the answer

 真心希望多出现这样的理性思考者. 左派愤青请停止网络暴力,右派也请用理性思考,而不是屁股决定脑袋。大家一起合力解决这个国家对内对外的问题.没有什么能比上这件事情激起大家观点的激荡了,倘若中国的启蒙进程因此加快,言论和媒体因此放开,则不得不说是各派人士都乐于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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