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那些著名官司-3

Apr 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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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修正案和权利法案对州的下放

上回我们说道林肯总统一口气通过了三条修正案, 都是在于解放黑人奴隶, 赋予黑人奴隶平等的权利的. 而其中的第十四修正案, 明文规定了州不得制定剥夺公民权利的法律. 从现在的眼光来看, 这条修正案和解放黑人八竿子打不着, 一句话也没有提黑人的问题, 反而好像是中央政府在限制一部分地方政府的权利.

为了理解这条修正案的立法背景, 我们需要回到 1866 年的南方, 看看当时的美国是什么样子.

南北战争前, 北方就有很多有识之士认识到南方奴隶制是血淋淋的丑恶. 虽然北方每年都敦促南方废除奴隶制, 但是南方一点也不鸟北方. 前段时间纪念林肯诞辰200周年的时候, 我看过一本介绍林肯的书, 提了一些南北战争前南方的情况, 里面说, 当时南方阻力很大, 南方的议员在国会天天说什么州情不同; 什么南方经济现状决定了南方只能采取白人专政, 黑人做奴隶; 北方就是阴谋煽动南方动乱; 对南方人权问题进行毫无根据的指责, 粗暴干涉南方内政; 以奴隶制问题为藉口攻击南方伟大资本主义建设等等, 都是当年南方奴隶主天天挂嘴边的话. 搞到最后, 南方一致反对北方对南方黑人人权问题指手画脚, 并且敦促北方反省自己的人权问题, 还企图分裂美国, 自成一个国家. 这样, 林肯和北方有识之士虽然对南方黑人的人权状况很担忧, 但是那这些流氓州一点办法都没有.

在南北战争中, 南方战败了. 北方的军队占领了南方的要塞, 对于拒绝解放黑人的南方奴隶主直接采用武力手段, 于是, 黑人一夜之间解放了. 可是, 江山易改, 性格难易改变. 这样的一夜山河变色, 让优越感很强的南方的白人很生气. 他们认为, 黑人压根就不是人, 怎么就能被解放呢? 于是三K党之类的集团就出现了, 专门宣扬白人至上主义, 残害黑人. 在南方各州被迫承认黑人是人之后, 南方各州的白人又发明了一个新的概念: 黑人不是美国人, 把他们赶回非洲大陆去, 当然, 事实上是赶不回去的, 所以, 他们就在州上建立严刑峻法, 黑人只要犯点小过错, 就立即判处重刑.

到了林肯总统把南方分裂势力打败后, 感到如果不赶快立法保护战争成果, 南方这些流氓州, 就会继续严重的侵犯黑人人权, 使得已经解放的黑人享受不到同等的权利. 所以, 处于重建时期的美国联邦政府才下决心, 一举把限制州的胡作非为写入宪法修正案.

这条修正案的提出, 宣告了一个新的时代的来临: 从此, 州政府开始被”正当法律程序 (due process of law)” 这个小紧箍咒控制了 (之前第五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必须要遵守正当法律程序), 而这个小紧箍咒, 最后落在了对宪法有绝对解释权的联邦最高法院手里. 有了这个小紧箍咒, 南方州政府对于黑人的不公平的法律造成的对黑人的诉讼, 只要到了最高法院, 往往都会以违反”正当法律程序”为由, 被判违宪. 这样, 南方就不能随随便便绞死黑人, 或者在缺少公正的法律环境的情况下, 审判黑人. 这样, 联邦政府就通过最高法院拿着这个紧箍咒, 一步一步的废除州上不符合权利法案的那些立法和审判(因为他们违反了正当法律程序), 这样, 权利法案就逐步的被所有的州所融合, 不但成了限制联邦政府, 也成了限制各个州的法律, 这个, 就是美国司法实践中著名的关于权利法案的联邦和州合并原则. 而这个新的时代的来临, 离不开历史上由ACLU负责最后由最高法院定夺的两个著名的两个判例.

第一个判例叫做 Powell vs Alabama, 是当年南方臭名昭著的对黑人人权侵害的一个突出例子. 说在大萧条的年代, 1931年, 9位不到20岁的黑人, 其中两位还是14岁以下, 在美国深度南方的Alabama 州火车上, 和白人发生了冲突. 于是, 他们很暴力的把几个白人扔出了开得很慢的车. 几个白人立即招呼附近小镇上的白人去围攻这些火车上的黑人. 于是, 这些黑人被抓住了, 以强奸罪, 在Alabama 一个叫做Scottsboro 的小镇上, 以一天的时间, 被一个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宣布死刑(除了两个未成年的). 不仅如此, 为这几位黑人辩护的律师, 甚至到上庭的时候, 才知道要辩护什么. 这样的案件, 在当时美国南方, 一般都是这样的结果, 即黑人只要犯一点点错误, 或者没犯错误, 只要有人看你不爽诬告一下, 马上就能判罪, 而且陪审团几乎都是白人, 往往都是被有色眼镜遮住思考.

不管怎么说, 这几位上诉了, 上诉到州最高法院, 州最高法院也很糊涂(州是南方州), 驳回了上诉. 这样, 这件案子, 就由当时还很年轻的ACLU (成立于1922年), 上诉到了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如我们前面所说, 立即动用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法律程序紧箍咒, 推翻了州最高法院的宣判, 最高法院的意见是: 本判决是违反宪法的, 因为对于他们在上庭之前一直没有辩护律师的帮助, 这已经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这样, 这件案子的判决, 就这么被最高法院给否决了. 在这件事情上, 最高法院已经在间接批评阿拉巴马州的最高法院了, 可是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还是不开窍, 于是就有了第二个判例.

这个判例, 还是一样的事情, 不一样的人. 话说 Alabama 被最高法院否决了以后, 毫不气馁, 换了个地方, 重新审理上面的案子. 这次他们学乖了, 先审一个叫做 Patterson 的, 因此这个案例叫做 Patterson v. Alabama. 在找陪审团的时候, 以”黑人素质不够, 不能让他们做陪审员” (这话怎么这么熟悉?) 为由, 拒绝黑人做陪审员, 还是清一色白人陪审团. 于是, 几乎是同样的轨迹, 判处死刑. 州最高法院顺水推舟, 同意死刑, 案子有一次被强悍的 ACLU 推到了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一看, 还有这么无耻的州最高法院啊, 上次都扇过你左耳光了, 难道这次把右边送过来让我继续扇. 好吧, 您这么喜欢SM, 我继续扇就是. 于是联邦最高法院继续让州最高法院发回重审, 并且再次强调, 地方法院一再从陪审团中蓄意排除黑人, 已经违反的宪法第14修正案, 如果州最高法院还是不改变决定, 最高法院就继续盯着这个案子. 这样州法院没辙了, 最终, 地方法院取消了死刑的判决, 判处 Patterson 75年有期徒刑 (这个还是不公平的, 但是已经是当年最高法院能做到的最多的了).

其实, 第十四修正案对司法程序的影响, 直到1995年的世纪大审判(O. J. 辛普森谋杀案) 都能看到影子. 虽然全美国人都知道这哥们杀了人, 但是因为糊涂的警察在逮捕的时候没守程序, 以及之前严重种族歧视的言论被辛普森的律师挖了出来, 还有 DNA 鉴定当时还是新技术, 不太可信, 以及律师认真选择了大部分是黑人的陪审团(就是把陪审团中觉得对 OJ 不利的人用第十四修正案给踢出去, 理由是他们可能违反公正法律原则), 等等原因, 使得在刑法法庭上, 辛普森被判无罪. 这样的不合常理的事情, 如果结合第十四修正案中的这个小紧箍咒看, 就会清楚多了.

下次, 我们八卦ACLU的这些这些自由派, 是怎么为 天天叫嚣着推翻美国政府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群人–美国共产党 的言论自由打官司并且赢得成功的.

PS: 本文中所说的美国南方流氓州等言论, 均指当年的情况, 不代表这些州现在流氓. 本人的任何内容, 不应解读为攻击美国联邦政府或地方政府以及领导人.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那些著名官司-2

Apr 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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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利法案到第14修正案

今天我们八卦一下民权运动之前, 公民自由联盟是怎样和最高法院一起, 运用宪法第14修正案, 推翻各州的违反权利法案的判例的. 文章太长, 我分几个部分贴.

我们先介绍一下背景知识. 美国的权利法案, 是詹姆士.麦迪逊和托马斯.杰弗逊这两位开国领袖提出的, 一共十条, 作为宪法的修正案.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法案呢, 我们长话短说, 主要是两派妥协的结果. 当年宪法起早的时候, 并不是人人同意的, 实际上, 当时美国的开国领袖就有两派, 一派叫做联邦党人, 主要是主张要成立一个联邦政府, 统一负责国防, 外交和经济等事务. 还有另一派, 叫做共和党人(不是现在的共和党), 他们主张政府越小越好, 人民的权利乃是最重要的. 联邦党人着力于建立一个统一的联邦政府, 也就是 United States, 首先要做的就是修订一个被各州接受的宪法. 当年, 联邦党人为了让各州人民支持他们的主张以及起草的宪法, 专门写了赫赫有名的 < 联邦党人文集>, 这本当时出版的书, 从各个方面, 阐述了为什么要建立中央政府, 这个政府将会是什么样子的, 等等. 而另一派呢, 就是以托马斯.杰弗逊为首的共和党人了, 他们从心里喜欢自由, 不喜欢事无巨细的大政府 (杰弗逊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 独立宣言里面就提到了人的自由). 但是当年吵吵嚷嚷的, 连个宪法都颁布不了也不是办法. 因此, 他们决定向联邦党人让步, 但是条件是必须在宪法中加入和人权, 自由有关的条款, 否则, 他们就抵制联邦党人的宪法. 这样, 因为两派的均衡, 身为联邦党人的詹姆士.麦迪逊, 起草了十二条权利法案(最后十条被通过), 这样, 开国分成两党的不和谐的美利坚合众国, 就在两党的吵吵闹闹的不和谐中, 颁布了宪法和随后的十条修正案. 这种不和谐一直延续到现在, 现在美国的民主共和两党, 到现在还继续不和谐.

权利法案, 说到底, 就是说, 人民有这样那样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联邦政府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 比如说, 全世界有名的也是引用最多的第一修正案是这样说的: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注意这个地方的字眼是”国会不得”, 也就是说, 这些权利本来就是人民的, 国会(联邦政府)压根没有任何权利剥夺. 权利法案的深远意义, 再怎么说都不为过. 可以说, 美国精神的实质, 就在权利法案里, 如果没有权利法案, 美国就是一个普通的资本主义国家, 就像英国, 加拿大, 意大利这些国家一样, 普普通通, 不够资格称为自由的灯塔, 也不会有一代一代的移民为了躲避土豆的饥荒, 教会的迫害, 纳粹的迫害或者某某主义的迫害, 来到美国.

当然, 事物都是两面的. 权利法案的第十修正案说: “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这就是说, 权利法案本身, 并不能推广到州. 因为权利法案是对联邦政府做限制的. 开国领袖们很小心的规定了宪法的推广范围, 自然是为了避免联邦政府变成巨无霸, 干涉州的事务. 自然, 这种小心是必要的, 因为我们看到太多的中央政府干涉地方事务造成地方利益受到损害的例子了. 但是, 一旦州做的事情, 制定的法律违反了宪法, 违反了公平和正义, 甚至侵犯了人权的时候, 联邦政府也拿他没办法. 这种小心, 就间接造成了以后旷日持久的州权和联邦权之间的冲突, 以及长久的权利法案能否推广到州的辩论. 而最突出的一个例子, 就是南方各州恶疾难除的种族迫害和奴隶制. 这种过分的谨慎, 直到林肯政府趁着战争的胜利和民意的一致同意, 一口气通过了三条宪法修正案(13, 14, 15) 后, 才得到纠正. 其中, 第13条是解法黑人奴隶宣言的宪法化, 没什么有趣的, 第15条, 是给黑人投票权, 第14条才是最重要的, 也是上个世纪6,7十年代民权运动时常常引用的一条重要的宪法修正案, 我先把这条修正案的第一款贴在下面, 下次接着八卦.

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合众国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所居住的州的公民。无论何州均不得制定或实施任何剥夺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无论何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拒绝给予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以同等的法律保护。

PS:

  1. 翻遍整个中文互联网, 终于从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goodgoodStudyDaydayUp/web/美国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 找到了一个翻译, 好像还是唯一的翻译 …

  2. 在美国生孩子, 孩子就是米国人的法律依据就这条.

–待续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那些著名官司-1

Apr 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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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公民自由联盟 (ACLU), 乃是一个非常牛X的非盈利机构, 这个机构早年围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 政教分离) 等打了很多著名的官司. 我最近在 iPod Touch 上装了一个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出品的叫做 Your Rights 的软件, 这个软件里面列举了美国宪法, 公民权利等等, 还列举了 ACLU 历史上打的一些著名的官司, 其中有些我以前已经八卦过了, 在这个系列的文章里, 我争取能八卦完所有 ACLU 打的著名的官司, 好具体的展现一下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民权上所做的争取和努力.

官司系列1–跨种族婚姻.

[Loving v. Virginia]在1959年, 也就是民权运动兴起之前, 美国弗吉尼亚州有一对夫妻, 夜里被很黄很暴力的警察闯进屋了. 为啥呢, 因为这对夫妻中, 丈夫是白人, 妻子是黑人. 而照当时弗吉尼亚州的法律, 白人和其他种族之间是不能通婚的, 也不能发生关系, 所以警察就撞门捉奸了, 真是很黄很暴力. 警察去抓人的时候, 这对夫妇就辩解说, 我们在华盛顿特区结婚了, 还给警察出示了结婚证. 警察一看乐了, 靠, 正愁没证据告你们呢, 正好抓住最好的证据了: 结婚证. 于是, 州政府以违反州法为理由, 把这对夫妇告上了法庭, 结果这对夫妇被判刑1年, 缓期执行. 为了躲避州政府的迫害, 这对夫妇只好搬家到了华盛顿特区. 当时的判词无非就是上帝制造了不同种族, 就是为了让不同种族分离等等的废话. 虽然现在看来很好笑, 但的确代表了当年种族隔离的思潮.

时间一下子就到了1963年, 正是金博士在林肯纪念堂高呼我有一个梦的时候, 正是民权运动如火如荼的开展的时候, ACLU 找到了这对在华盛顿特区避难的这对夫妇, 以违反宪法第14修正案为名, 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这个1959年的案子. 同时, 这对夫妇又以违反宪法为由, 起诉弗吉尼亚州政府违宪. 这样, 这些案子最后都落到了最高法院手里.

在此之前, 最高法院已经审理过一些跨种族结婚的案例, 之前(1883年)还宣判过跨种族的婚姻是非法的. 但是时光之轮到了1967年的宣判之年, 情况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 这时候, 大家普遍都认为禁止跨种族的婚姻是一种歧视行为, 且没有任何证据说跨种族的婚姻是上帝不允许的. 因此, 这次最高法院一致的决定如下:

婚姻是人的基本人权, 关系到人类的存亡和延续. 这些饱含无根据的种族划分的法规和法令, 从根本上否认了这项基本自由. 这些对于种族的划分, 直接违背了第十四修正案中关于人人平等的核心原则, 并且毫无疑问的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了所有合众国公民自由. 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婚姻的自由选择权不会因为种族歧视而受到限制. 按照宪法, 自由结婚或不结婚的权利, 和不同种族的人住在一起等权利, 州都没有权剥夺.

最高法院同时宣告所有州的禁止跨种族通婚的法令违宪, 于是, 美国开始从一个有些州禁止种族间通婚的国家, 变成了一个多元化多种族通婚的国家. 其实屈指一算, 到今天, 也不过短短的40年.

[Bob Jones University v. United States] 虽说最高法院认定了州不得立法限制跨种族的婚姻, 但是有的非政府的单位还不见得遵守, 尤其是传统意义上特别保守的一些教会学校. 美国加州南卡罗莱那州就有这样的一所著名学校, 叫做 Bob Jones 大学. 这个大学是属于原教旨基督教的, 自然是传统白人至上主义了. 本来这个学校是不招黑人学生的, 但是在肯尼迪总统派国民卫队把一个黑人学生送进南方一所传统的种族隔离的学校之后, 以及正式的民权法案通过之后, 学校的隔离就解冻了. 但是, 即使如此, 这个叫做 Bob Jones 的学校还是在校规上明明白白的写着禁止跨种族的学生谈恋爱, 而且更为严重的是, 他们规定, 如果有学生跨种族谈恋爱, 就不录取.

在美国, 一个学校这么做, 既可以认为是搞种族歧视, 也可以说是实践他们的治校自由, 所以, 联邦政府对于这种极品大爷, 是不敢出面干涉的, 因为毕竟他也招了黑人学生, 只是”按照圣经”不招收跨种族谈恋爱的学生而已. 俗话说, 政府管不了你, 总有大爷能管住你, 这次的大爷, 就是美国著名的收纳税人钱的机构, 叫做IRS (美国财政部国税服务局). IRS 这个大爷, 在美国人人都怕, 因为他的全部责任就是收税. 既然 Bob Jones 这个学校这么种族歧视, IRS 就准备吊销他的 501(c)(3) 执照. 大家都知道, 美国的非盈利性机构, 都是叫做 501(c)(3) 机构, 就是说, 按照税法的 501(c)(3) 部分, 这个机构是慈善机构, 或者非盈利的机构, 就不要缴税. 大学, 教堂都在此例, 每年免税无数. 这个大学, 就是享受这样的优厚待遇. IRS 认为这个大学因为种族歧视, 就算不上慈善机构了, 因此就发通知, 吊销执照.

这个大学也不是好鸟, 报税的时候, 就交了27块钱的税, 而且紧接着就申请退税(美国的一些税收, 比如个人收入税, 都是先代扣, 多余的部分最后退税给纳税人). 现在想想, 这是什么样的极品. 显然, 人见人怕 花见花衰的 IRS 也不鸟他, 向这个学校开出了 48万美元的巨额欠费通知单, 于是, 这个学校就把税务局告上了法院.

学校的论点是, 我是学校, 您IRS的老爷不能因为我反对跨种族的谈恋爱就说我不是慈善机构吧, 我这不天天教书育人么. IRS 的论点是, 你丫这么种族歧视, 还慈善呢, 伪善吧. 地方法院判决 IRS 侵害了这个学校的第一修正案的权利, 要求 IRS 把 21 块钱退给这个学校, IRS 继续上诉, 1983年, 案子终于到了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一看, 靠, 还有这种极品, 歧视就歧视了, 还宣称自己是对人民负责的教书机构, 立即大法官开会, 定下结论: 提供公共教育的学校如此种族歧视, 已经违反了国会制定的慈善机构的标准, 因此, 吊销丫的 501(c)(3) 资格. 于是, 这个学校割肉一般的交了48万美元的税. 要知道, 私立学校一般都是靠校友捐款支撑的, 现在每天都要莫名奇妙交这么多税, 学校的压力是很大的. 不过这个学校继续撑, 撑到了2000年, 三代单传的这个学校的校长大概睡觉睡醒了, 到CNN声明说, 我们再也不禁止跨种族的谈恋爱了, 我们以前错了. 熬了17年, 这个学校的学生终于可以自由恋爱了. 现在您去这个学校的网站, 还有他们为当年这些扯淡的事情写的道歉.

写了这么多, 就是想说, 现在看来稀松平常的事情, 却也是一场一场官司, 一个一个辩论得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 ACLU 把 “Because freedom can’t protect itself” 作为他们的格言.


观察发现的关于网络的三个基本定理

Apr 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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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对我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人观察发现的经验定理, 没有严格证明过.

  1. 90-90-20 定理:

在网上顺着链接乱转的时间永远占了计划上网时间的90%. 聊天和上社会化网站又占了计划上网时间的90%, 最后干正事写博客再占20%, 所以每次上网时间总是原来计划上网时间的 200%

  1. 80-20 原则(通过对一些论坛长期观察的结果)

大部分水王 80% 的口水和精力都花在和自己认为脑残的 20% 的人吵架上. 还有 20% 的口水花在和其余 80% 自己不认为脑残的的人版聊和抢沙发上. 所以, 灌水的绩效比是 16:1.

  1. 二分法原则(通过长期观察网易留言板和cnBeta概括的)

观点只有两种: 傻逼/装逼的和牛逼的; 文章只有两种: 想狂顶的和想狂骂的; 对网友态度只有两种, 极度喜欢要立即出家做粉丝的, 和极度讨厌想要立即拿把刀捅了的. 当然, 自己只有一种, 整个互联网上最理智, 最科学, 最能看到真相, 最聪明, 或者最懂汉/英语的.


用您的山寨手机寻找外星人

Mar 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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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 著名的 SETI 项目, 是用 NASA 高分辨率的射电望远镜收集宇宙各个角度的电磁信息, 然后通过分布式的计算, 寻找外星人. 其实呢, 我们完全可以发挥山寨精神, 用您的手机, 笔记本电脑, 或者任何电子设备, 去检测有没有外星人的存在. 怎么检测呢, 我来一一道来.

首先, 我们说原理. 我们这个宇宙中存在着一种无处不在的辐射, 叫做宇宙背景辐射. 这种辐射, 是一种微弱的电磁波, 一般科学家认为是大爆炸的遗迹. 这种微弱的电磁波, 一般情况下对电子设备和人, 都是没什么影响的, 因为这些电磁波太弱了.

可是, 假如有外星人, 并且外星人发展到了和人类文明相当的地步, 那么外星人就会发射电磁信号寻找宇宙中的同类. 这时候, 我们接受到的电磁信号, 就会有一个方向稍微强一点. 我们可以放大这个信号, 这样, 各个方向的电磁波信号就有显著的差异. 这时候, 如果我们自己做一个土制的天线大锅, 就像这位土制无线网一样, 然后把电子芯片放在大锅的焦点, 可以想像, 这个电子芯片就会收到很多的电磁干扰. 通过一系列的理论计算, 我们可以得出, 国产 MTK 平台的塑料外壳的山寨机, 正好能够抵御宇宙背景辐射. 但是在一米直径的增强天线的聚焦下, 对于超过0.001 mW 的电磁信号, 就会产生比较明显的反应, 比如死机, 蓝屏, 或者重启.

基于这个, 我们可以这个做: 自制一个山寨版的大锅(可以在五金商店购买大锅, 不过为了环保, 可以自己用纸糊制, 内侧贴锡箔), 然后买一个山寨机 (极其重要: 一定不能买有 CE 认证的手机, 因为那些手机是屏蔽了电磁辐射的), 然后, 把您的手机开着, 抓着这口大锅做 360度旋转, 如果您的手机在旋转到某个方向的时候突然蓝屏了, 恭喜您, 您定位到外星人了.

那么, 感兴趣的朋友要问了, BP 机行不行呢. 当然行, 其实不光 BP 机可以, 任何电子器件都可以. 但是考虑到微波炉和冰箱等电子期间没有蓝屏功能, 也不便于旋转, 所以没有手机方便. 国产山寨手机价格便宜量又足, 本人强烈推荐.

注意: 检测时注意远离无线基站和高压电线, 防止干扰. 北半球南半球用户只能检测一半星空, 所以检测不到外星人也不要沮丧. 另外, 月黑风高之时, 正是没有其他恒星干扰之时, 检测效果俱佳.

那么, 有的宅男宅男和程序员朋友要问了: 有没有在家就可以检测外星人的办法哩. 当然有啦, 这里奉送一个 C 程序片段:

volatile int x = 0;<br /> volatile int y = 0;<br /> while (1) if (x != y) {<br /> printf(”检测到外星人啦\n”);<br /> y = x;<br /> }

快掏出您心爱的手机, 检测外星人吧.